吾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死刑少年 > 第12节

赵程看着小刀:“小刀,大哥小时候没怎么照看你,等你回来,大哥一定好好照顾你。”

小刀深深的看着赵程,尽管现在的赵程啤酒肚也出来了,皮肤也变得黝黑,但在他眼里还像大哥还是跟以前一样,说话温和,笑起来憨厚无比。

父亲本来躲在不远处没想过来,小刀看了一眼我,我心领神会的推着他走到父亲身边儿。

父亲一惊,眼神闪躲不知道说什么好。

最后憋出一句:“到那好好看病,别一副病恹恹的样子。”

小刀用力点了点头,眼睛里闪着泪光。

美国摩市的约翰·霍普金斯医院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对神经系统疾病的研究属于世界领先水平,其实这些我并不在乎,只要他能完整的将赵小刀抬出来,能睁开眼睛,能好好的跟我度过这剩下的春夏秋冬,其他的我都不在乎。

哪怕四肢瘫痪了,耳朵失聪了,眼睛失明了,只要活着,跟我一起活着。

我在手术室外坐立不安,我已经有十二小时滴米未进,身体已经有了脱水的症状。

但我一步也不舍得离开手术室外。

旁边金发碧眼的护士看着我可怜,就给了我一瓶水,我慢慢的细啄着。

手术室的灯灭了,水瓶也被我无意识的扔在了地上,洒了一地的水。

主治医生出来了,看着我说了一长串的英文,大抵是手术还算成功,但他醒不醒过来要看天命。

他说得这种病有的人瘫痪,有的人成了植物人,真正治愈的例子没几个。

从小刀推出手术室开始,我每天寸步不离的守着他。

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听见我说话,但我每天坚持和他对话。

人啊,总是在绝望的时候会相信一些神灵,那时候我什么都信,东方的西方的,只要管用我都想试一试。

但人的希翼老天爷往往是忽略的,在医院待了一个月后我终于清醒的意识到,医生说的那句“醒不醒过来要看天命”的意思了。

手术成功的那些病人,在昏迷时都会有些醒过来的征兆,比如动一动手指,或者皱一皱眉头。

但这些征兆我从未在小刀身上看见过。

我甚至后悔来带他做这个手术,我开始变得狂躁,然后变得忧郁。

旁边的护士每天看我的样子,终于有一天说:“漂亮的中国男孩,如果你自己都不在乎自己,你是没资格在乎别人的,你现在的样子很适合去隔壁的j-i,ng神科看一看,你有抑郁症的表现。”

我知道她说的是对的,我只是改变不了自己。

那天看到一本书,说春风十里不如苦做灯,又说滚滚红尘不如青铜钟。

我苦笑,如果人那么容易就能想得开,世上就不会再有什么烦心事了。

我在小刀住院一个月后,带着小刀回到了中国。

赵程和父亲有时候会来家里看望小刀,每次来都带些补品,尽管他们都知道小刀根本用不上。

每次赵程临走前都对我说:“弟,小刀不会喜欢你这样颓废下去,这绝不是他的初衷,你也要有你自己的生活。”

我忽然想到那天带着小刀在医院一楼电梯里看的那一幕,丈夫生死未卜,妻子哀嚎着:你走了我可怎么办……

我想,我不是不想有自己的生活,只是我每次预想的生活里都有一个人的存在,那就是赵小刀。

这变成了我十年来唯一的诉求,只有这个诉求才会让我振作的去工作、去买房子交月供,去做一切正常人该做的事情。

没了这个诉求,我不知道我活着为了什么。

但这些话我绝不会跟父亲说,跟赵程说,跟任何人说,因为这种话有多吓人我自己清楚。

慢慢的,我开始正常工作,照常上班。

我有时候天真的想着,会不会有一天我一回到家,小刀一觉醒来,冲到门口帮我打开门,对我说:“赵译,我回来了。”

这变成了我唯一的希翼,我仅存的诉求。

但生活里没有什么童话,几年过去了,小刀依然躺在我的右侧,睡姿安详,一动不动。

但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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