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强强耽美 > 岭之花 > 第44节
师就像那天边上的月亮,你想她了吧,她死也不现身。好容易有一些消息了,过不久又消散了,完全让人摸不准她在哪儿。

据她哥说,那以后医师在医院里又呆了几个月就被一辆加长林肯接着走了。

连她哥一个在那城里闯荡惯的都不知道她们家医师去了哪儿了,更不要说她了。

郁泉秋心情很糟糕,可还不得不笑呵呵地安慰她哥说天涯何处无芳草。

可她就偏恋一枝花。还是雌/蕊的。

奶奶的,可真是糟心。

不管她怎么郁闷,日子还是在继续。

她还是没有医师的消息,倒是每天去小城的书报刊前晃悠的时候,不时能看见她公公的照片登在上头。

和她公公的照片一块儿登在报上的,还有一大片一大片的文章。里头写的东西,她虽然会念,却搞不懂组合起来的词是什么意思。

搞不懂,她也不想去理会,只知道她公公当了大官儿就是了。

她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她们家的地原先是自己的,后来说什么合作,又并成公的,大家伙儿一处干活,得了东西就按人头平分。就是没了青年过来改造,这规定也没有变。

她每天早上赶早起来帮她老娘打扫打扫院子烧烧火儿,然后就跟着她哥嫂下到本地的生产队里头干活。

虽然也是以生产队的名义,但好歹过了几年,这里头的人不好吃懒做了,要干的活也没那么多了,大家伙儿的活儿也轻了一些,老人能做些轻省活,娃娃也能上学了。

她三哥院子旁边栽的那棵大梧桐的叶子变黄,慢慢儿的被一阵风吹得打旋飘在院子里,拿大笤帚怎么扫也扫不干净的时候,她的牧牧背起,可以神气的过去上学了。

是她亲自给她缝的,上头拿彩线花花绿绿地绣了小家伙喜欢吃的东西。

为了小家伙上学,她三哥还特意给她买了一身城里娃娃才会用的文具和一身的新衣裳。

把小家伙欢喜的什么似的,抱着她哥亲了好几口,直唤三舅真好。

可真是个小没良心的,郁泉秋在一边看着她哥高兴地抱着小家伙转圈的时候,郁闷地想,好歹她把她养这么大,竟然一句好话都不跟她这个亲娘说。

虽然心里头有点儿小郁闷,可看着女儿乐呵呵地背着颠颠地往本地的小学堂跑的时候,她还是高兴得不行。

她的小家伙也慢慢长大了呢。

可是她的医师又在哪里呢?

秋风一阵吹起来的一个下午,郁泉秋拿毛巾把一头的秀发扎起来,一个人在院里扫落叶。

专心致志地对付着那卷起来的枯叶时,忽然门外有人传来敲门的声音。

她娘过去她大哥家帮忙照顾新出世的侄子了,她三哥出去豁田了,俩姑娘跑去牧牧的学堂给她送东西去了,她们家跟村里人也不算熟,这时候会是谁过来?

她疑惑地想着,心里存了一分希望,小心翼翼地打开门的时候,看见的却不是她所希望的人。

“怎么,你想的是谁,看见我这样不情愿的样子。”门口站着的男人一身笔挺的军装,很是精神神气,看她有些失望的样子,笑着道。

“你怎么找到这儿的?”她也不好说什么,侧身让男人进来,“要过来喝杯茶么?”

“不了,我只是工作路过这儿,听人家讲你在这里,所以过来看看的。泉秋……北大荒那边开垦的不错,上头嘉奖我,让我在隔壁城机关里头工作。”

“那很好啊。”郁泉秋对他淡淡笑了笑,“恭喜你了。”

“你知道的,我不是那个意思。”男人忧郁地望她一眼,“我爸妈在催我结婚了,替我寻了个姑娘,让我下个月过去看看合不合适。”

“建魁,我说了,我不值得你这样对我的。既然你父母有这个意思,你就去看看那姑娘吧。”

对于面前的男人很是无奈,郁泉秋叹口气,和他真诚说,“真的,建魁,你是个好男人,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好好儿的找个姑娘,和她一块儿结婚过日子吧。”

被她几次三番的拒绝,男人再怎么爱她都不得不放弃了。

几年的历练让他变得越发成熟有男人味,也明白强求不得的这个道理,定定地看着她,好一会儿,才哽道,“我就知道…知道你不会…所以我这次…这次过来是和你道别的…我回去…回去就…”

说着说着,他说不下去了。好好的军队出身的大男人竟然在她面前落了泪,郁泉秋看得也很难过,上前抱了抱他,“对不起,建魁。”

李建魁帮了她很多,其实对她也很好,但她心里已经有人了,又怎么会容得下第二个人呢?

李建魁是个明事理的男人,知道不能强求,就留下来陪她说了会儿话,两人像旧友一样叙到茶凉时,李建魁对她淡淡笑了笑,说是怕要耽误事儿了,留给她一些钱和带来的特产礼物,起身就要走。

她坚持不肯要,李建魁对她忧愁地笑笑,说,“不要紧的,泉秋,以后我就把你当成妹妹……这些就当是我送给牧牧上学用的……我结婚的时候,还要邀请你过来吃喜面给喜钱的,你不会介意不来吧?”

“哪里,我巴不得呢。”他这样说了,郁泉秋只好苦笑着接受了,送他一直送到巷口,看他向后挥挥手示意不要再送的时候,她才扶着墙,慢慢儿的走了回去。

那时节,残阳如血一样染得半边天透红,她扶着沿巷的白灰墙,一点一点地往前走的时候,能看见两边的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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