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秘密 > 第17节

在客厅里织毛衣的林母,看到被林园抱着走来走去的林郁之,不高兴地叫:“林郁之,你几岁了,怎么还老要人抱?”

“我喜欢哥哥呀。”小男孩这样说着,双手捧起哥哥的脸,在他的额头上重重的亲一口。“哥也最喜欢我对吧?”

“是的呢。”林园笑一笑,眼睛弯起来。

……蓝猫的脖子上挂着金色的小铃铛,它歪着嘴巴,吐出半截舌头。

是上次拿给林郁之看过的漫画书。小小的一本,没有多少页,却也没有被翻完。也许是因为曾经看过的,再翻起来便失去了兴趣和动力。所以林郁之并不知道,在最后一页漫画的背面,贴着一张蓝色的便签纸。

那一整面墙壁的书架,上面多是林园的专业书。也有讲述人文、科技之类的书籍,但基本都是些枯燥无味的理论。林郁之是从来不感兴趣的。

手指在一册册的书脊上滑过,如果细心,还是能发现两册大书之间留有小小的缝隙,里面挤着一本薄薄的漫画。

那一张蓝色的便签纸被撕走,扔进纸篓里。黑色的墨迹,因为年久,已经稍稍的淡去——

林园踩上梯子,将这一本漫画书放到最上层,两本精装书的中间。

从下面往上看,并不能发现这两本书之间有何异样。也许林郁之永远都不会发现,这成千的书册中,有他最爱的一整套漫画书——

又或者,林郁之根本已经忘记,他曾说过的,他最喜欢机器猫了。

第10章 菲托努斯

约定的地方在一家火锅店。是可以从早八点一直吃到凌晨的那种餐厅。

林园到时,锅底已经热起来,涮菜也全部上桌。

潘志站起来,帮他拉开座椅。

林园微微蹙额,但也不好说什么,对他道了一声谢谢,坐了下来。

包厢里暖气开得足,林园将外套脱下来,放到旁边的椅子上。

他里面穿着淡蓝色的衬衣,外面罩了一件v领的羊绒毛衣,头发软软的落在额前,整个人看起来斯文又年轻。

火锅热腾腾的蒸汽,很快将林园的脸蒸红。他吃得很少,偶尔夹一点蔬菜放在碗里等凉。大多数时间里,他在喝水。

吞咽的动作使得喉结上下移动。潘志看了一会儿,从自己的位置站起来,挪到林园的身侧。

他知道林园在等他开口。他很乐意让这种等待维持更久的时间。

他的一条胳膊倚在饭桌上,就那样用手掌撑着自己的脸,歪着脑袋,用目光狠狠的侵犯着身边坐着的人。

“我以为你想同我谈点什么。”

林园放下水杯,他不太喜欢那些随着咕咕水泡翻涌上来的红艳大辣椒。他的额头沁出了一些汗珠。

潘志的目光在那粉红的双颊上拂过,而后盯住那红润的唇。一时间,只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我爱你……”

那红唇一张一翕,吐出无情的字眼。“我们不是一路人。”

“你答应过我,要和我试试的!”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怎么可以还作数。”那人摇一摇头,“潘志,不要太执着。”

“为什么……林园……”

林园移开目光,没有回答他。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肥牛放入锅中,静静的等待。

“……是因为那时候的事情吧,你还在怪我对不对……”

睫毛轻颤了一下,很快恢复,林园依旧默不作声。这个样子的他,看起来和林郁之很像,但是又有某一些不同的地方。

“如果你不愿意……我也并没有成功啊。我后来睡着了,对于你来说,又损失了什么呢……”

筷子被重新搁在白瓷碟子上,林园扭头看着他说:“若是当时你成功了,我们现在或许还可以做普通的朋友。”

他站起来,拿起外套穿上。

“在你离开之前,若是有时间,带小华过来家里吃顿饭。”

浓郁的火锅味,出门被大风一吹,似乎散了许多。

林园找到自己的车,坐进去发了一会呆。等到回神,手脚已经有一些冰凉。晃一晃胀痛的脑袋,他启动汽车,往家的方向开去。

林郁之打开门。潘小华站在潘志的前面,手里捧着一瓶红酒。

在潘志看不到的角度,潘小华冲林郁之使了个眼色,似乎极其不情愿又极其无可奈何。

林郁之引他们进来。

餐桌上摆满了菜。花瓶里的花换成了黄色的郁金香。

潘小华将红酒递给林园。“园哥,不会全是你做的吧,真厨神。”竖起大拇指,赶紧找到位置坐下来。

“也有外卖。”林园拿着酒去厨房找开瓶器。他不喝酒,这东西放在家里恐怕会过期。

林郁之站起来,向林园要了一个杯子。“我要喝。”

坐林郁之旁边的潘小华看了他一眼,于是也要了个杯子:“我也喝。”

潘志摇着杯中的暗色液体,看那些泪滴密集地挂上杯壁,问林园:“你怎么不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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