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强强耽美 > 那就,修仙吧! > 第14节

薄奚摸着季言脑袋的手一顿,半响才出声,“好。”

声音如果细听的话,有点儿闷闷的,只是季言还在想大白的事,所以一时之间没有留意到而已。

☆、外出巡鹤(抓虫)

在迷雾山上一住就是三年多,可以说,整个迷雾山,至少有大半薄奚是非常熟悉的。至于为何只有大半,那是因为迷雾山就如它的名字一般,是个很神秘的地方,哪怕你住得再久,它还是会有你所不能探测到的一面。

就比如,每天晚上毕竟会出现的迷雾;比如,每个月初和月半必定会出现的小雨;又比如,当初他捡到长剑之地。事后他再次到达那里,却再也没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迷雾山一直是个很神秘的地方,像是有探索不完的秘密。但薄奚却不是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对于那种想不通,看不明的事,他也懒得去探索,只要他和季言的一亩三分地一直安全无忧,他就可以一直安稳快乐的生活下去。

只是今天,因为大白的失踪,他们不得不离开这个住了三年多的地方,去寻找那只迷路的蠢鹤。

薄奚恋恋不舍得把他的树洞都打扫了一遍,把该收拾的东西都收拾好,又把最近几天摘回来的果子用棉布打包好背上,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门帘,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这个,他们住了三年的家。

季言看他的样子,忍不住嘴角抽了抽,最后还是没忍住传音到,[我们找到大白就回来了…]

饶是这样,薄奚依然一步三回头的看了又看,最后才恋恋不舍的走入了迷雾之中。

迷雾山边缘的迷雾很厚,但白天却像是有一道看不见的墙挡住了一般,始终无法寸进一步。但一到夜晚,那倒墙就像是被打破了一般,浓郁的迷雾能在一刻钟之内填满整个山脉。

自从发生过那次捡剑事件后,薄奚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一直是敬谢不敏,哪怕炼剑狩猎,也从来不会去那里的。就怕莫名其妙的,把自己的小命给弄丢了。

所以,对于这边缘地带,无论是炼剑还是狩猎,若无意外,他都是不愿意涉及的。只是今天要下山,却不得不踏进去了。

脚才刚刚踏入白雾,薄奚就感觉身上一凉,明显和刚刚不同的天气,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季言也是这时候才意识到,他家小孩儿这副山间野人般的打扮,好似不太妥当。于是他的眼神四扫,在周围扫视了一圈,很容易就找到了他需要的东西。于是给他家宿主传音,[系统任务:收集能够合成棉布的材料。奖励:棉布。]

薄奚脑海里刚响起这熟悉无比的声音,就偏头看向了他家的小鸡崽。他的眼神很是柔和,眼底那摸淡淡的红色已经浅得稍不注意就能忽略过去。

不用多想,他也知道肯定是他家小鸡崽觉得他冷了,才给他弄了这么个任务。

能制作棉布的材料,薄奚早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眼睛一瞟,附近就有好几种可以用来合成的树叶和草木,他熟门熟路的收集了一堆,放到了季言面前。

季言伸出两支翅膀,在薄奚虽然看了很多次,但依旧觉得很神奇的目光中。以一种不知名的力量,把一堆叶子汇聚成一堆,然后越聚越小,最后溶成液体状。液体胶着翻腾半响,最后居然又再次扑散开来,一点点凝结,居然就成了一块棉布。因为这次用的是绿叶的关系,成布也是绿色的。

薄奚满脸惊喜的接过来,熟门熟路的往身上一裹,再从边缘处撕下几块小布条绑上。薄奚牌的衣裳新鲜出炉了。

虽然还是有些不伦不类,但好歹是解决了寒冷的问题。薄奚一边背长剑,一边背包袱,怀里踹着他家小鸡崽,继续上路。

雾很大,路也很滑,没了大白载着,薄奚几乎是两眼一抹黑。好在季言的扫描系统还有点儿作用,可以时不时的指点一下,不然两只说不定绕个几十年还一直在山里出不来呢。

但哪怕这样,薄奚弯弯绕绕的,终于从迷雾中走出来,也是两日后了。这让他非常的担心,要是没找到那只蠢鹤,他们俩还回得去么?他突然就有种转身回去的冲动了。

好吧,他就是那种还没出门,就已经想家的人。

迷雾山里一直温暖如春,根本就没有四季变化,以至于薄奚看着周围光秃秃的树叶愣了很久,才从那刚刚冒出一点点儿的新芽里看出,现在居然是春天了。

虽然天气还是很冷。

想当初大白从天上飞到迷雾山,也就不到半日的时间。可当薄奚他们用脚走下山,来到有人烟的地方,却整整用了十天的时间。

这让他又不止一次的,有忍不住转身回去的冲动。好在,最后还是忍住了。

特别是,当他的存果子吃完了,一时间又没抓到野味时,他家小鸡崽又给他提供绿馒头了。这让他非常开心,连一时半会儿回不了家的郁闷也消退了不少。

两人白天赶路,晚上就找个山洞睡一晚。要是没有找到适合的,在树林里点上一堆篝火,窝在树杈上,搂着天生的小鸡崽火炉,倒也不会觉得冷。

虽然薄奚习惯性的每天怀念一遍两人的家。但其实,除了没有那个舒服的窝,周围的风景没那么漂亮,温度也没那么温暖…其实,只要他家小鸡崽在,差别也不大…吧?

薄奚拨了一下火堆,又把架子上烤的野鸡肉翻了个身,火苗顺着油脂舔抵,发出滋滋的声音,空气中不多时就弥漫了一阵阵的香味。

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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