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曲桓安不是不会写字,而是他写出来的都是繁体字,字儿倒是挺漂亮的,可惜他一个也不认识,这让他也体验了一把文盲的酥爽感。陈晨猜想着曲桓安有可能是南方某些地方的人,因为那边用的就是繁体字。不过曲桓安又怎么会被陈妈妈在瑞士捡到又是一个谜了。

另陈晨惊奇的是曲桓安的学习进度超乎他的想象,记忆力也好得惊人,几乎是过目不忘。不过几天时间,中文的简化字常用的都差不多会写了,英文的简单日常用语也会说了,刚开始的狗爬钢笔字也开始有书法大家的风范了,这简直就是妖孽。受到巨大打击的陈晨愤愤的把曲桓安最开始练字的草稿偷偷藏到床底下,准备留着某天嘲笑他。

“你快去睡。”曲桓安坐在书桌前认真地翻着厚厚的字典头也不回。台灯柔和的灯光打在他脸上,泛着微光,柔和了那过于强硬的神情,鬓边的发丝有几根滑落在脸颊边,恍若神明。

陈晨绝对有句话说的真的没错,认真的男人是最帅气的,而有些人生来就是让别人嫉妒的。

“嗯,你也早点睡吧,明天要早起的。”陈晨打了个哈欠,眼睛有点模糊了,再不睡明天就起不来了。

曲桓安只是点头没有回话,陈晨却并不在意。几天的时间让他知道了这个男人只是话少,看着严肃,其实还是很好相处的。

一间房间的灯光开了又灭,另一间的灯光持续亮了很久才熄灭。凌晨两点城市大都陷入了寂静,有风吹过树梢,树叶在夜里发出沙沙的声响最终沉寂在阴暗的角落。一轮满月高高悬挂,本应明亮的月光却仿佛罩上了一层薄纱。

☆、媳妇儿有工作了(抓虫)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的一章会在今天补上,努力坚持日更

周一一大早陈晨就踩着他的破自行车,后面载着曲桓安一路上摇摇晃晃的往学校去。陈晨特意走得早,一路上没什么人,但就算这样还是引起了这为数不多的人的关注,毕竟后面车座上的这人兼职就像五千瓦的大灯泡,太显眼了。

陈晨在车上不安的扭动了一下,腰上的那只手滚烫的热度透过衣服穿到皮肤上,让他整个人都不自在。

“你手松一点,我坐不稳了。”陈晨朝着某人努努嘴。


状态提示: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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