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温柔的唤醒了爱丁堡这座古老的城市,城市的建筑被涂上了一层金黄色。
吉姆手里拿着一杯英式伯爵茶,望着窗外的景色发呆。
对面的王子街店铺林立,是爱丁堡最繁华的街道,它全长不过一里,却被称为“全球景色最佳的马路”,很多华丽的商店汇聚于此。它把爱丁堡分为新旧两城,就像一条分界线,北面是新城,南面为旧城。
金色的阳光让吉姆想到了青云,一想到她,他的心里就感到愉快和温暖。
“该不会……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吧?”
想到这个,吉姆傻笑着摇了摇头。
“昨天真白痴,居然又忘了问她要电话号码,至少也应该要个‘非死不可’(facebook)的帐户吧……”
正在吉姆感到懊恼的时候,他突然听到有人对他说:“早安,吉姆!看你一个人在那傻笑,是不是在想女朋友啊?”
吉姆这才看到他的室友鲍勃拿着一瓶牛奶站在他的面前,正一脸坏笑的看着他,他不好意思的对他笑了一下,说:“早上好,鲍勃!”
他突然看到鲍勃的肩膀上有一团黑影,他定睛一看,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只见鲍勃的肩膀上趴着一个‘鬼’,那是一个中年男性,他穿着中世纪的服装,衣服有些破烂,吉姆发现他惨白的脸上和身上,有很多黑色的脓疮,令人作呕的脓血还在不断的从里面流出来。
吉姆立刻闻到了一股尸体腐烂的恶臭,他突然感到一阵恶心,差点没有吐出来!
“吉姆,你怎么用那个眼神看着我!就跟……见了鬼一样?!”鲍勃被吉姆脸上的表情吓了一跳,他突然狠狠的摸了一把自己的脸,紧张的问:“难道是我的脸没洗干净吗?”
吉姆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他看着鲍勃,很想告诉他在他的肩膀上趴着一个面目狰狞、浑身溃烂的中世纪男性鬼魂。但他知道如果他这么讲,鲍勃不仅不会相信他,反而会把他当成一个神经病,没准以后都不会再搭理他了。
在纠结了两秒钟后,吉姆无奈的摇了摇头,面带愧色的说:“没……没什么……是我看错了!你的脸很干净……”
鲍勃给了吉姆一个白眼,然后去洗手间仔仔细细的把脸又洗了两遍。
吃完早餐,吉姆就离开了宿舍。他在图书馆办了一张卡,借了两本和专业相关的书籍,然后又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酒吧找了一份兼职。
这一天他总是走神,心里时不时就会想起鲍勃和趴在他肩膀上的那个鬼魂。
“那个鬼为什么会缠住鲍勃呢?”
“它会不会对他不利?……”
到了晚上,吉姆一个人在厨房做晚餐。
今晚,他准备尝试一种苏格兰特有的美食——哈吉斯(is)。
作为苏格兰的特产,哈吉斯在英国别的地方是吃不到的,它主要是用羊的内脏(心、肺、肝)碾碎之后配上洋葱等材料,然后再用羊胃包起来,听起来有点像是黑暗料理。然而就是这种卖相不好又高胆固醇的食品,在苏格兰本地却被誉为“国菜”。苏格兰人在每年1月纪念他们最引以为豪的苏格兰农民诗人彭斯(robertburn)的时候,吃哈吉斯就是纪念活动非常重要的部分。
吉姆煮了一个从超市买来的哈吉斯,再配上土豆泥,一顿‘豪华’晚餐就做好了。
哈吉斯那浓郁、带着羊内脏腥膻的特殊香气很快就飘溢在整个宿舍。室友们立刻像饿狼一样从房间跑了出来,吉姆本来只做了他一人份的晚餐,但他还是毫不吝啬的邀请室友们一起品尝。
柯林突然摆出一副见过市面的样子,说:“吃哈吉斯是有讲究的,一定要配着威士忌,那样才够美味!”
说完,他从自己的壁橱里拿出一瓶威士忌,给每人倒了一杯。
保罗坏笑着看着柯林,说:“是你已经等不及要喝一杯了吧!”
他昨晚在酒吧已经领教过这个酒鬼室友的酒瘾有多厉害。仅仅伏特加就被他干掉了2瓶,另外还有数不清的威士忌和朗姆酒。
柯林豪放的笑了笑,说:“现在先小酌一杯,等会儿去酒吧再放开喝!”
于是,哈吉斯配威士忌这个超级重口味的组合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好评。
鲍勃一脸倦意的从房间走出来,他不断的打着哈欠,虽然已经十分疲惫,但仍然抵挡不住‘香气’的诱惑。
吉姆又从自己的盘子里分出一点哈吉斯给鲍勃,当他来到鲍勃跟前时,他的手突然抖了一下,盘子差点摔到地上。
鲍勃连忙接着吉姆手里的盘子,他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吉姆,问道:“吉姆!你今天是怎么了,不舒服吗?”
“不好意思!我今天……有点精神不集中!”
吉姆看着鲍勃,那个黑色的鬼影仍然爬在他肩膀上,它的形象在晚上变得更加清晰,面目也更加狰狞可怖,吉姆甚至不敢直视它那张恐怖的脸。
鲍勃不再说话,他大口的吃着哈吉斯,一边吃一边晃着他那肥大的头颅,自然对吉姆眼前所看到的景象完全不知情。吉姆此刻已经完全没了胃口,他干脆把自己剩下的那点儿哈吉斯统统都给了鲍勃。
吃完哈吉斯,柯林就开始大声嚷嚷着要去酒吧,他说一定要请吉姆喝一杯。保罗也兴致勃勃的拿出手机,他打开了爱丁堡大学学生会的官网,首页上,居然就赫然写着:“新生夜店必去清单”,那里列出了十几个酒吧和夜店的名单,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