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斯摸了摸鼻子:“小时候我有过一把玄级魂兵器,十一岁那年,我第一次偷跑出山,就偷了两个银币带在身上,很快就花完了,于是就……”
阮千宿瞪着他,不敢置信地说:“你把自己的魂兵器卖了?”
对于魂兵使来说,魂兵器就是自己最过命的朋友,若是黄级魂兵器这种随处可见的普通兵器,换了也就换了,一个普通的魂兵使,可能终其一生也只能得到一把地级魂兵器,一把玄级魂兵器售价几百金币,只有极少数魂兵使能够猎得到、买得起或者得到贵族赠予,天级魂兵器更是凤毛麟角。所以,一个魂兵使能因为缺钱把自己的玄级魂兵器卖了,就等同于为了一口饭丢弃自己的名节,听起来是匪夷所思,非常招人鄙视的。
除了江朝戈这个异界人,其他人都以不理解的目光看着他。江朝戈关心的是他卖了多少钱,但是想了想,还是别在人伤口上撒盐了,不过这寺斯果然是从小熊到大的熊孩子,现在也没太大变化。
寺斯目光有点闪躲,微弱地辩解:“我当时还小嘛,我也很后悔啊。”
阮千宿摇了摇头,不客气地说:“你就是不长心。”
寺斯撇了撇嘴,郁闷地说:“反正,回来之后,我被父亲在村口吊了三天三夜,从那以后再也不给我好兵器了,我几次离村,都是为了猎到好的兽料做弓,可是弓的材料不比刀剑,要刚柔并济,还要有足够的长度和宽度,我至今没找到合适的异兽。”
众人纷纷表示:“你活该。”
休息了一会儿,天明了,雨也适时停了。
昆仑山上的天空透蓝纯净如水洗一般,点缀着几朵轻巧地白云,昨夜的狂风暴雨、乌云遮月,仿佛从不曾存在过,只有湿漉漉的草木和满地的泥水能证明他们经历了怎样一个雨夜。
寺斯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左扭右扭,压胯抻腿,然后一脚蹬着树干,猛地借力而起,跟猴子一样蹭蹭蹭就爬到了树上,在树枝间几个跳跃、悠荡,就到了树顶,他欢快地叫道:“好天气呀好心情呀……呀?”然后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