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警官,你最好明白,如果郑现在死了,这后面的乱子,纽约的警察--你们十年收拾不完!”anton身后,又一个巨浪在礁石上拍得粉碎!
“有rene的消息就通知我!你会需要我的!”坐回自己的车。
对方的三辆车纷纷掉转车头,往来路驶去。另一边,两辆警车开了过来。
木屋前的小路口,第一辆匪徒的车与roger的车交错而过。
交错间,er在车里相互对视。
roger惊讶的看向车里,可是不及他采取行动,已经看见第二辆车里,探出黑洞洞的枪口。
不好!roger急忙打轮。子弹呼啸着钻进了轮胎。
身后,jams的车也歪向一边,两辆车擦在一起。几个人拔枪跳下车来。
随着一阵狂笑声,三辆匪徒的车已经呼啸驶远。
离开海滨,anton破例开始主动给rene打电话、发短信,然而却一直没有联系上。
第二天,rene还是没有出现。他超假了。
到了这天晚上,anton想起一个人--rene没有什么朋友,这个人或许该算做一个了罢。
夜晚,从最后一个证人家出来,anton把车拐到了初次见到rene的俱乐部前。
正像on承认,他无法信任rene--这个人背景晦暗不明,身份模糊不清,行为……行为就不去评论了,好象他自己也是不合常理的人--但是,不信任,这一点是被看穿了。
海边,西蒙斯给他讲述了一段关于背叛的故事。
那是他本不想听到的,但是这个时候,听与不听似乎都已经无所谓了,他跟rene之间本来也没有什么关系,而那两个晚上对rene又能意味着什么呢?或许什么都没有。
故事里的那个人擅长背叛,言语充满谎言,不值得相信。
他离开不到三年,再度出卖了希金斯,然后混进警察。
说,十几年前,叫rene的那个人,会为了三十万,出卖自己,十几年后,他还会再做一次。出卖是他的生存方式。
说,如果不想因此引来纽约黑帮的一场重新洗牌,唯一的办法是在科林斯之前找到rene和郑。
这些话,戳中了anton心底的疑虑,他想起大西洋城死的警察,也想起自己心头的隐隐往事……
但是,为什么?那个现在叫rene的人,到底是谁的人,他为谁卖命?又为什么出现在这儿?
是他的身份一次次注定他要成为叛徒?还是为了生存?
又或者,背叛真的会成为一种习惯?
今晚,月光明亮。
俱乐部前,五彩的霓虹与喧闹的音乐像一对妖娆的孪生姐妹,依旧不识忧愁的兀自跳动。
anton走过去,各色妖魅的人体自动闪向两边--直到世界末日,它们依然不会停歇,那一刻,anton忽然这样想。魅惑的罪恶与黎明的希望就像一对连体儿,从来不分彼此。
走进俱乐部,anton看见了那个金发的纤细男人--alex就站在酒廊边。
一瞬间,音乐恰好停了下来,在那男人背后,俱乐部的弧光灯还在有节奏地闪烁,忽然间失去了音乐热烈地倚靠,显得异常空落落的。
灯光把男人显成了一个单薄的剪影,他斜斜地靠在台子边,玩弄着手里的酒杯;头顶,那几条彩色的光环又反射到他手里剔透的杯子上,在他指间静静地变幻。
与此同时,纽约郊外的一栋别墅里,一个人正窝在沙发上对着月光沉思。旁边床上,一个英俊的亚洲人已经昏然睡去,他结实的肩膀上,纱布正无声地渗出血来。
--为什么,时光越是流逝,他却好象离过去越近?
--为什么?他们生活的空间明明越来越远,他却觉得离那个人,正越来越近?
(音乐,音乐呢?!靠!这儿先用io……)
第37章
作者有话要说:
1、想尝试整篇文舍弃番外这种形式,结果发觉很难。这章里其实有一个番外。
2、关于本章的h。
本来想删,但最后还是没删,就权当一个番外来看吧。
写得时候,努力试图、争取香艳一点……结果累得半死,感觉写得很恶心,却还是很枯燥。汗!
会不会挨骂?
想想,还是留下了竟然。
3、对白、对白,这章里,还有这个里,会有很多对白、对白段落的说……
这章是用做侧面描写了。
4、亲们都说我写得慢,我发现,我我我我写的,不是一般慢!55555555555555555555我郁闷死!
5、关于在下的文:
在下也感觉自己这文其实看进去不容易,对不起大家啊!
一来,我实在不会写;也不懂什么技巧和手段,所以这是个很朴实很传统很老式的文。完全凭着直觉和感情支持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