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魔鬼的宠物 > 第1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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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o曲风,但并不那么好演绎,众所周知,这世上没人能把他的歌唱好,卓曦然也从不认为自己有一点点接近他的高度。他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演绎着,唱出自己的风格,是他对原作的敬意,其实也是原创音乐人该有的态度。

独特的声线,嘹亮的嗓音,另类的演唱方式,将混乱的现场凝结起来,几乎所有人的视线都投注到台上。他一手插兜,一手把着马克风支架顶端,脚下打着拍子,身体很自然的随着音乐摆动着。舞台上的他,或者说,沉浸在音乐中的他,就像被魔鬼附身了一般,有一种夺目又令人窒息的魅力。协调性极差,在舞蹈老师的教鞭下无论如何也摆不出一个像样的动作的人,在唱歌时,竟然可以自然的展现出富有节奏感的肢体语言。

除了在录音室,卓曦然不曾在任何公开场合表演过。这里的所有人,都是第一次看卓曦然上台表演。舞池里的人,开始都愣愣的欣赏他的歌声,后来是施羽把大家的魂拉了回来,他们才继续舞动,不至于浪费这么棒的dio舞曲。

为了配合《卧底》里聂一鸣的形象,卓曦然剪成了毛寸。搭配他鲜少会穿的黑色骷髅图案t恤,黑色牛仔裤,黑布白底的匡威经典帆布鞋,整个人看上去比往常多了几分颓废又嚣张的男人味儿,动作和表情也非常给力,将剧组人员和当地的客人都迷倒了。口哨声和欢呼声持续不断。

剧组里大多数都是一心搞电影的老江湖,对卓曦然的歌并不了解,但几乎只听他唱了几嗓子,立即惊为天人。

大家的惊叹没必要多讲,就像王子宸自己说的,“美妙的歌声,总能让人产生共鸣。”好音乐是无国界,无地域,无种族的。即使完全不懂乐理,只要不傻,都能被动听的声音打动。

王子宸看着台上的男人,心中那种强烈的喜爱,让他总是误以为自己真的爱上了对方。如果彼此身上没有这层诅咒关系的维系,他们估计什么都不是。又或者他会欣赏对方的歌声,又或者根本不可能知道世上还有这么美好的声音,永远埋没下去。

王子宸举起酒杯对着台上的男人敬酒,他眼波晃动,嘴角含笑,将卓曦然脸上的惊喜与羞涩同美酒一起吞了下去。

性,不一定非要进入真实的入口才能得到满足与宣泄。当彼此有着共同的志趣,例如音乐。听着他扣人心弦的歌声,他也能勃-起。而台上的卓曦然,只想着对方,被对方看一眼,也会有相同的反应。那种原始而纯真的味道,仿佛让他们回到了生命的初始。

一首歌唱完,卓曦然已经全身流汗了,因为他某个位置被主人锁上了,不断顶撞着金属牢笼的兄弟,让他疼得脸色苍白如纸。他走下台,众人的掌声他都充耳不闻,本想逃到洗手间,却被随后走上台的米娜点名,说要唱首歌送给他,卓曦然只好硬着头皮回到座位上。

他刚坐下,兜里的手机就震动起来,他一边擦汗,一边抖着手把手机掏出来。

王子宸:疼吗?

卓曦然像握着电烙铁似的,差点把手机扔掉,他四下看了看,左右的小助理正看向舞台,没留意他这边,他看了一眼王子宸,对方若无其事的喝酒。卓曦然略有迟疑,随后发了个消息回他:还可以,多谢主人关心。

王子宸:是吗?那说明力度不够,下次再送你一样更好玩的东西。

卓曦然吞了一下口水,攥着手机不知该如何回答,纠结了一会才发过去:多谢主人,让您破费了。

王子宸:不破费,用你自己的钱买。

卓曦然:哦,那太好了,让主人为我花钱我实在过意不去。

王子宸没再发消息过来,卓曦然有些好奇的看了看他,见他神色专注的看着舞台,他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跟乐师沟通了好一会的米娜此时已经垂立在麦克前,白光聚焦在她身上,婉如堕入凡尘的天使,沉静、清新,周身仿佛能看到光的粒子,将她罩上了一层光晕,让她显得更加耀眼夺目。还没张嘴唱歌就已经令观者心荡神驰,为之倾倒。

空灵的音乐已经缓缓响起,不是卓曦然听过的任何一首,很陌生,却很美。

可这都不如米娜那来自天堂的歌声令人震惊,几乎是米娜第一个音唱出来,卓曦然就被震慑到了。全场听众的反应只是比卓曦然慢了几拍儿,但很快意识到对方是什么级别的歌手。

歌词的语言很另类,卓曦然完全听不懂,但他能猜到它大概是首赞歌。因为那它被她演绎得充满了灵性,就像温暖的阳光,照耀着人心底阴暗的角落。

歌声有时舒缓,像潺潺流水般浅吟低唱,温柔动情;有时凄美,若天山融化的雪水,沁人心脾。有时嘹亮得如海豚长鸣,穿透听者神经;有时婉约得似两情相悦的情人,水乳-交融时的感动与幸福,扣人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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