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别人用漂亮来形容自己,不过能看到这么有趣的人,偶尔一次也不为过,而且看起来对方并不认识自己的样子。

“雷克斯。”

“啊?那个,你好~你好~我叫林枫。就住在这附近的世纪花园小区。”终于回国神来的林枫,意识到身边的大美人正在向自己搭讪。

“林枫~你怎么会买这么多的肉?”雷克斯好奇的问,能住在世纪花园,又对于他自曝姓名毫无反应,看样子不是不理世事就是个天然呆。

“那个,我比较喜欢吃肉。。嘿嘿。。”林枫尴尬的笑道,总不能说他都好几年没吃过肉了,馋的很。

“这个……也太多了吧。”看着那些足足有好几十斤的肉,雷克斯暗暗咋舌。

“没关系,我能吃的完的、能吃完。”双眼放光的盯着眼前的肉,等回去就做红烧肉、水煮肉片、猪肉炖粉条、回锅肉……把自己会做的全都吃一遍,丝~~想想就要流口水了。

雷克斯看着林枫恶狠狠盯着肉的双眼,果然有趣极了。

付完帐寄好东西,林枫感叹,未来的东西太好用了,还好有雷克斯的帮忙,很快就把东西都寄走了。雷克斯看着身边的小人脸上一副感慨万千的样子,问道:“林枫,你还要继续吗?”

“恩,好不容易出来,我还想再到楼上买些东西。”

“哦,我还有些事,你自己一个人可以吗?”雷克斯想到刚才付账寄货时林枫一副的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的样子,嘴角勾起一抹细微的弧度。

“恩,我一个人当然没问题的,没问题,呵呵。”林枫脸红的想起自己刚才的囧态,赶紧表态,不会让他怀疑了吧。

“噢,这个是我的精灵号和手机号,有什么事可以给我打电话。”雷克斯想了想还是将自己的号码递过去,“谢谢,今天真是太麻烦你了。”林枫赶紧将自己原来的精灵号和手机号码报给雷克斯,再一连串的道谢,送走了雷克斯。

看着雷克斯快步离开的身影,林枫喃喃自语,“还真是个好人呢!回去后一定要好好结交,这样自己也能快一点融入这个世界。不过,现在还是去看看楼上的百货都有些什么东西吧?”

作者有话要说:  林枫和雷克斯终于正式出场了~~~~~

☆、第五章:初步了解

终于码到盗墓笔记大结局了,看着张起灵为了吴邪,独自一人为他守着老九门十年,而吴邪再百般寻找不到张起灵后,回到杭州等着那个十年的约定。敲完最后一个字,林枫松了一口气,“终于码完了,对了,更新,今天的还没有更。”

打开世界文学网上传了两章后,发现智脑右下角的精灵号一直在闪烁,赶紧从写文软件退出,点开精灵号,发现是雷克斯找自己,自那天之后林枫就和雷克斯互加了精灵号,没事的时候经常会聊几句。

雷霆:小枫,怎么这么晚还没睡?

木木枫林:不好意思,等很久了吗?刚刚在码字,没注意时间。


状态提示: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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