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二流明星 > 第14节

其实真要下口,也不是没法子,直接搂上床,什麽都不想,照样能享尽鱼水之欢,可杜宣实在不甘心。

一晌贪欢固然好,可他今晚偏偏不想要。云子墨心里有人,这不打紧,问题是他自己,真能沦落到做人替代?

笑话!

传出去,他那欢场浪子的脸面往哪儿搁?

杜宣在长久的挣扎後,终究还是轻轻叹了口气,扯过来浴巾,包著人出了浴室。

隔天早上醒来,俨然是个大晴天。阳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在地毯上投下一条斑马线似的亮条纹,明快温暖。

云子墨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挺长的梦,梦里他还在孤儿院,跟程旭睡上下铺,晚上程旭偷偷摸摸往他枕头芯子里塞泡泡糖。

泡泡糖在那个年代并不稀罕,可对他跟程旭而言,那就是个稀罕东西,一年顶多吃上三回。 过年一次,暑假一次,生日一次。

特别金贵。

云子墨年纪小,小孩子舌头,最喜欢吃甜的。程旭个头比他大,瞧著就比他年纪大,总理所当然让著他,护著他,有好东西自己舍不得吃,非留给他。

云子墨想,那几年,真是他人生里最美好的一段日子了,虽然每餐除了水煮白菜豆腐,沾不上丁点荤腥,熬得小脸发黄人发蔫,可他就是觉得很幸福。

离开孤儿院那几年,日子其实更不好过,饥一顿饱一顿的,总没个定数,过得不可谓不提心吊胆。

可沈甸甸的生活,也有沈甸甸的美好。

偶尔有闲钱的时候,他跟程旭会去街角火锅店点个十八元的套餐,挺普通的一顿,两人却能吃得热火朝天,相对欢笑,互相夹肉,吃出那苦日子里的美滋美味来。

他那时候总觉得,只要他还有程旭陪著,程旭有他陪著,两人有苦一块儿吃,有活一块儿干,这麽秤不离砣,砣不离秤,即使再辛苦地熬日子,也能嚼出里头的幸福味道来。

然而世上的事,总敌不过“可惜”两个字。

云子墨到现在还记得那个早上,听著程旭带了哭音,在电话那头撒酒疯:“对不起,小云,对不起…再不会有这样的事了,以後,以後我们三个,就安稳过日子好不好,这辈子我都会照顾你,这辈子,都算我欠你的。小云,从前那穷酸日子,我是真过怕了。我受不了再回头来一次,真要这样,我会疯的,姗姗也会疯的,她爸,她爸现在还在医院躺著呢。你原谅我,小云,你原谅我…”

其实云子墨那个时候,还不叫云子墨,叫莫云,名字绣在他衣袖里,算是丢了他那个人,留给他唯一的遗产。而程旭当时,正在跟杜姗谈恋爱,郎才女貌,非常登对。

可云子墨还是觉得满心满肺的苦,那种苦像只手,掐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那时候,是真希望跟程旭,过一辈子的。

云子墨是被人推醒的。

阳光热烈得近乎刺眼,他有那麽几秒锺时间,几乎什麽都看不清,眼前白茫茫一片。

意外的,身旁有个人问:“做噩梦了?”语气温柔,甚至还拿毛巾给他擦了擦脸上的冷汗。 然而云子墨却僵在了那儿。

这把嗓音,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不认得的。

杜宣倒是很从容,把一杯牛奶喂到他嘴边,说:“来,先喝杯牛奶垫垫胃。酒刚醒,胃里不能没东西。”

“怎麽──”

“昨晚你喝多了,怕你回家吓到孩子,只好带你来我这儿将就一晚。”话说得非常正人君子风范,穿著西装打著领带的模样,也称得上君子,一点儿没有常年混迹欢场的混账样,甚至称得上很正派,跟前几回那轻佻浪子做派大相径庭。

等云子墨消化了前一句,杜少又说:“对了,孩子你不用担心,我已经拨了电话过去,有人在照顾。”

这就体贴得过分了。且杜宣还一反常态的有规矩,懂分寸,连轻薄的肢体接触都没有,站在床边,很克谨得保持一步远的距离,眼神更是放得前所未有的端正,这倒让云子墨不知道说什麽才好。

好在全身上下,除了头有点痛,其他地方都没事,这让云子墨相信,昨晚确实没发生什麽。 早饭吃得浑浑噩噩,等从杜宣家出来,云子墨觉得整个背心都湿了,不是热的,是慌的。 杜宣那人,他实在是退避三舍也不想沾惹的。

可惜老天似乎还嫌他这一天折腾得不够,刚走到半路,旁边一辆油光漆滑的黑色商务轿车里探出来一人,一脸惊异地喊:“小云!是你吗?”

☆、二流明星 15(强强/生子)

云子墨靠著某商厦背阴面的大理石砖墙上,一双手滚滚抖,不是兴奋,也不是害怕,没来由的,就是止不住。

原来隔了这麽多年,再听到程旭的声音,还是会激起他强烈的心绪起伏。

他甚至不愿意回头去看,程旭现在成了什麽样子。

好像只要这麽做,就能把从前那个莫云,彻底丢进一个无人问津的世界,再不必因为回忆觉得痛苦。

肩膀冷不防被人按住,云子墨回过头去,僵在那里。

程旭眼眶泛红,声音都是哽咽的:“小云…”

云子墨觉得脊椎都在嘎嘎响,脖子梗得像上了发条的弹簧。

对著这个人,他实在是无话可说。

那麽二十几年,唯一陪著他,给过他温暖的,是程旭,也只有程旭,可偏偏後来往他心口捅上一刀,伤得他差点直不起腰来的,也是程旭。

想起小时候,程旭往他嘴里塞糖的样子,云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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