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虐心耽美 > 梦想的结局之王春狗 > 第三十四节 “卷毛乐队”
酒:“谢谢姜大哥赏脸。”

“哎,你们更要感谢的是小青姐,她比我更喜欢你们。自从上次在富锦阁看见你们表演,她就念念不忘啦。”说罢,姜总又一把搂过小青,怜爱地抚摸了一下她的长发,“别看她长得这么秀气,结果比我对摇滚乐还疯狂。这段时间,她也看过很多乐队表演,还是觉得你们最优秀。所以今天才特地让我把你们叫过来。”

四个人连忙毕恭毕敬地对小青鞠了个躬:“小青姐能喜欢我们真是我们无上的荣耀。”

小青腼腆地抿了一口酒,她羞涩的目光悄悄落在了主唱的脸上。二人眼睛对视的那一刹,一旁的王立彬敏感捕捉到了一丝特殊的气息。他眯起眼,会心一笑。

“对了,阿海啊,这位是星辰度假村的王总。”姜总拉过了王立彬跟主唱介绍道。

四人赶忙又各敬上一杯酒:“王总好。”那主唱补充自我介绍道:“我叫黄江海,叫我阿海就好。”

王立彬一口饮尽,用赞赏的目光又打量了一番这位波浪长发的主唱。“黄江海,好名字啊!”

“王总过奖。其实我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我爸姓黄,我妈姓江,他们希望我就像黄河长江汇聚成的大海那样宽广,所以给我起了这个名字。”

“有意思。”姜总在一旁点起头。小青痴迷的目光仍旧悄悄落在黄江海身上。瞥见这一幕的王立彬微微笑了一下,仿佛不经意般随口问起:“富锦阁,广陵夜市那边的餐厅吗?”

黄江海自谦道:“是啊,卖个唱,呵呵。”

“应该挺辛苦的吧?不容易,不容易。我最佩服的就是有艺术细胞的人了。”王立彬仿佛是随口聊上两句,“我知道,怀有音乐之才的人,性格都很直,天生骨子里就透露着洒脱和不羁。在这个社会上混,也是挺不容易的,我由衷的敬佩。”

“王总过奖。王总应该也是个喜欢音乐的人吧?”

“是啊,不过我什么乐器也不会,唱歌也就只能随便瞎吼两句…”王立彬把话题又扯回乐队身上,“你们才够专业,做起来有模有样的。这才是真正喜欢音乐的人啊!”

黄江海赶忙自谦道:“哎,不瞒您说,其实我们几个一个也没受过专业训练,也纯粹是自个喜欢,自发组织起来的。因为我们都特别爱音乐,所以几乎每天都抽空排练,没地方排练我们就半夜里头去大街上排练。久而久之,也就练得更好了。”

“哦?你们乐队组成多久了?”

“嗯…两个月吧。”

王立彬有些惊讶:“哦?才两个月就能有这么高的默契度,堪比专业水准,真是不简单。”说着,他的目光又无意扫过了一旁专注的小青,仿佛随口问道:“你们最初做起这个乐队的时候,肯定也是相当不容易的吧。”

黄江海叹了一口气:“哎,别说是最初了,就连现在也不容易呢。”

王立彬顺着他的话问下去:“哦?为什么?”

“一开始,很多时候,很多地方连试唱的机会都不给我们。就连现在,我们的实力还是很难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

“呵呵,你们独自闯荡,想要短时期内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真是很不容易的。只不过我觉得,你们完全没必要再那么费力。因为你们的实力已经得到了姜总和姜嫂的认可,这就足够了。”王立彬意味深长地看了黄江海一眼,拍了下他的肩膀,“现在,你又多了一个人认可了——我。”

“哦?”黄江海来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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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提示:第三十四节 “卷毛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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