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虐心耽美 > 全民修炼在清朝 > 第一百一十五章 1839年的火枪世界

“放心吧,我们也是老交情了。你也知道我这人最讲义气,做生意从来是童叟无欺公平公正,哪能干那缺德的事情呢。

我们做生意,还未来不是。”

李仙再三保证,马丁这才相信李仙的确有意出钱买东西,而不是过来踢场子,要抢走自己的财产。

马丁此时对王九玄极为畏惧,不敢看过去,便在前面带路,引着大家到旁边的一处秘密隔间去。

潘五本来被吓破了胆,但看到王九玄大发虎威,反而把别人都打得满地打滚,立即抖了起来,踢了踢几个倒在地上的大汉屁股,满口的骂骂咧咧。

等到了那个隐秘的房间,不管是王九玄还是林平之,也都不由得变色,原来那墙壁上一排排靠着的全是各种型号的步枪,桌上更凌乱地放着无数手榴弹和手枪等物。

原来,这马丁就是贩卖各种军火的,那么李仙带他们来这里的原因就呼之欲出了。

清国政府对民间持有枪械是绝对禁止,虽然对洋人松一些,但要让人知道马丁在广州暗地里卖各种枪械,肯定没有好果子吃,能否活着离开广州也是两说。

李仙作为现代人,自从到这个位面以来就非常重视洋枪和火器,自然跟这些暗地里的军火商有所联系,要不然他也没地方弄气步枪或火枪。

这些黑石军火商,通常主要是做海盗和其他见不得人的势力的生意,也怪不得警惕心如此高,真是真正拿命赚钱的行当,他们最危险的敌人还不是政府人员,而是自己的客户。

王九玄和林平之粗粗看了一下,只见这仓库里至少有数百支枪,数十箱手榴弹和子弹等,也不由露出惊容。

他们看过李仙使用火枪,知道这些东西的威力,这房间里的东西拿出去装备人的话,一般的府城都能轻易占领,算得上是大杀器。

这也是这时代的人对火器的理解还不深刻,就是以他们两个人的见多识广也没见过如此多的火器,一时有些失态。

“我们可得说好了,你不能坑我。

这里的东西,如果你想拿走,就随便拿,反正我打不过你,拦也拦不住。

不过,若要正经做生意,你也不能强买强卖,得按正常价格走,这样以后咱们也能长久做下去。”马丁叹了口气说道,觉得自己倒霉透了,本以为来了好说话的老客户,没想到是杀星。

“没问题,咱们什么交情,哪能干明抢的事情。谁不知道你老马会做生意,没准过几年就成个世界最大的军火商,到时候我还要仰仗你呢。”李仙也是打个哈哈。

说实在的,他也不是没动过心,但这行当太过复杂,真要动手想办法把东西运出去也是个麻烦,再说以后可能还有用得上这人的地方。

李仙虽然急于买军火,但他的胃口也很吊,只要最好的枪械,对一般的燧发枪甚至火绳枪是不屑一顾的。

首先是意大利n系列的气枪,虽然侵切力不足,对付宗师以上高手的效果值得怀疑,但因为其能够连发的特性,对付三阶以下武者,几乎是手到擒来的。

因此,不管是气步枪还是气手枪,都要有多少买多少的。

另外,长枪携带起来不方便,容易被官兵截住,所以买个手枪是会好的选择。

不过,一般的燧发手枪李仙也看不上,毕竟单发的玩意儿,既不能连发又不能穿透高手的罡气护甲,要过来没用。

这个时代还真不流行有膛线的手枪,倒有美国人塞缪尔柯尔特发明的左轮手枪。

这种手枪于1835年发明,有五连发到六连发、七连发的,子弹侵切力比气手枪强一些,但依然无法穿透罡气护甲,但看在能连发的份上,好歹也要买一些。

就冲它叫柯尔特,就冲它叫左轮,李仙也必须买一点,收藏在家里,没准数十年后还能升值呢。

至于步枪,自然要首选来复枪,或者说是线膛枪,而李仙真正想要的还是质量可靠的后装线膛枪。

可惜这时候的后装线膛枪还没有普及,像德莱塞、恩菲尔德、夏普斯等后世喜闻乐见的名枪都没有发明出来,这就非常限制李仙的选择范围。

马丁手上的东西种类倒很丰富,甚至有甚至有早期1776年弗格森后装来复枪。

这种枪属于现代狙击枪的鼻祖,虽然比后面出现的枪械相比,射程和威力、命中率都差一些,但没有更好选择的情况下,李仙也不是不能考虑。

不过考虑到弗格森步枪当初只生产过一百支,马丁手上的这些是后人自行仿制的可能性更大。

另外,李仙一直用的霍尔步枪价格相对便宜,射速也快,但是漏气比较严重,影响射程和侵切力,和李仙心目中的真正好枪相距甚远,但是以现在的时间而言,倒是最合适最容易得到的制式线膛枪。

而且,看在上帝的份上,霍尔步枪总比弗格森步枪强。

这里必须要提及的是,米涅子弹此时还没有大规模生产出来,所以前装线膛枪的射速和使用的便利性,都是令人望而生畏的。

不过,有总比没有好,在后装线膛枪不足的情况下,也只能买一些优质的前装来复枪壮胆。

除了线膛枪之外,滑膛枪虽然射程近,威力但也要买一些,可以用来训练人,而且用来对付普通人,还是挺不错的。

以这个时代的价格而言,火枪和子弹的价格都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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