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虐心耽美 > 隔壁老王的发家史 > 第四十四章 谈心

莫娘看到王少安弄了一大把鹅毛回来后,好奇心又起来了。

“这老王又在搞什么稀奇古怪的名堂?”莫娘想道。

于是她跑到清水堂观摩观摩去了。

“老王,您说您弄一堆鹅毛,这难道也能做成什么药吗?”莫娘好奇的问道。

“非也非也。”王少安摇头,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说道。

“那这是要做什么?”

“想知道?”

“嗯嗯。”

“跟我来。”王少安微微一笑。

他开始尽力的回忆做鹅毛笔的工序,这鹅毛才刚刚从大白鹅的身上脱下来,是带有油脂的,有油脂的存在会影响对墨水的吸收。所以第一步就是要去油脂。去油脂的方法很简单,用蒸笼蒸一会儿,那油脂就可以脱的差不多了。

于是王少安赶紧生火,同时又叫莫娘去搬一个蒸笼过来。等火烧起来后,把蒸笼放上去,把粗大的鹅毛放进去蒸了一会儿,油脂脱去,简单的第一步就成功了。

由于鹅毛杆的质地是偏柔软的,而笔头是需要硬的,如果笔头是软的,容易把字给写花了,所以要将笔头的部分做硬化的处理。方法也很简单,王少安弄了半锅沙子,放在灶台上加热,等烧到差不多的温度后,他把鹅毛插到加热后的沙子上,然后等温度自然降下来。

时间慢慢的过去,沙子温度渐渐降下来,笔头部分变得不透明,也就差不多的硬了,第二道工序也顺利完成。接下来进行第三道工序,也就是比较关键的一步,削笔头。

他用买回来的小刀,小心翼翼的削笔头,按照钢笔笔头的模样,削成尖尖的笔头,削好后在笔尖处从中间划一刀,留一道细细的裂缝,再用小竹签,把笔杆处的鳞状物质疏通了,这样就不会影响墨水的流通性。

就这样,一批简易的羽毛笔就做好了。

“大功告成。”王少安看着这一批成品鹅毛笔,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以后不要再用毛笔写字,用鹅毛笔写自然就快多了。

莫娘拿起一根鹅毛笔,好奇打打量了半天,并没看出有什么特别的,便好奇的问道:“老王,这是啥呀?”

“嘿嘿,想知道跟我来。”王少安依然保持神秘。

王少安拿起一支鹅毛笔,走到前堂中,在研磨好的墨水上沾了沾,然后在纸上写起字来。

一手漂亮的正楷字。

“哇,原来是笔呀,老王您这字写得比蝇头小楷还写得好看呐。”看着这一手漂亮又容易辨别的字,莫娘不禁夸道。

王少安嘚瑟起来:“那可不,咱老王是天才,啥都会,啥都懂。老板娘您也来试试。”

“可以吗?”

“怎么不行呢!”

于是王少安起来,把座位让了出来。莫娘那一脸好奇的样子,雪白修长的手指捻起鹅毛笔来,左瞧右看的,就好像一个小姑娘一样。

“老王,这种小小的笔,怎么写字呀?”她抬起头来,瞪着那水汪汪的大眼睛问道。

莫娘只是用食指和大拇指捻着,她并不记得王少安刚刚是怎么抓的笔了。

这时,王少安伸出双手去,把莫娘执笔的动作调好。当摸到她手的一瞬间,心都化了,带着一点点肉感的手滑嫩嫩的,一点野不像做了那么多年的事情的手。

“然后呢,怎么书写呀?”莫娘在纸上画了几笔,发现这种笔一点都不顺自己的手。

王少安微微一笑,把万恶的右手继续伸了过去,这次王少安用他的大手掌把莫娘整个小手都抱住了。

莫娘芳心一动,此刻俏脸已经彤红。

王少安心也扑通扑通的跳着,那焉物儿,就好像在冥冥中听到召唤一样,想奋力的站起来,一心想要冲破这股洪荒之力的束缚。

他嘴上还一本正经的说着:“这样,小拇指和手掌边缘抵着桌子,食指和大拇指轻轻捻着笔杆,然后您想写什么字,就用手腕带动手掌,轻轻的书写。”

莫离。

王少安顺着莫娘的手,在纸上写下了这两个字,这是她的名字,王少安也是才知道。

“莫离,老板娘您的名字可真好听。”王少安夸了一句。

“哎,好久都没用过这两个字了,这个名字,还是我娘给我取的,自从成亲后,就没用过啦。”莫娘笑道。

“请问,老板娘您的双亲,还在世吗?”王少安问道。

“他老俩口好着呢,在老家,有我哥哥照顾着,衣食无忧的。”莫娘一边慢慢的在纸上写着,一边说道。

“那您,为什么离婚这么久了,为什么不回家和家人一块生活呢?”王少安好奇道。

“哎,这嫁出去的女儿,不就跟泼出去的水一样吗?我一个人这么多年,其实一开始出来的时候,挺想回家的。毕竟那时候还小,不太懂事儿。不过经过这么多年的一个人生活,其实也习惯了,逢年过节的回家住上两天,反而觉得不自在。”莫娘叹了口气,带着微笑说道。这微笑,代表的是坚强,是孤独,也是对自己生活的一份渴望。

生活不都是这样吗,当一个人从热闹的氛围中脱离出来,会感觉孤独寂寞,要治愈这份孤独,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其实我野一直想,找个人家嫁了,相夫教子,享受天伦之乐,开始,哎,哪有那么简单呢。”莫娘的脸上,变的忧愁起来。

王少安此刻想起来,唐宋的民风,其实是古中国史上最开放的的时期,当然是较其他朝代而言。他开口问道:“那这么多年,就没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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