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强强耽美 > 乡村如此多娇 > 第578部分

“嘿嘿,那天你不也见到一个甲虫就吓得上蹿下跳吗?”我打趣道。

“不说了,”她没有再和我交谈下去,就这样逃也似的快步走了出去。

我和刑主任一前一后回到了山里人家,见导游正在等我们,我赶忙笑着道歉,解释自己刚才在竹林里迷向了,然后又冲着不远处的白洁很暧昧地笑笑。这种笑容别人不知道含意,白洁却觉得脸上直发烧。顿时让她的身体又是一热,想起刚才在石板上的疯狂,她就心中咚咚直跳,忙转过头,不敢看我。

上山的途中刑姨倒是想和我说些什么,但是我却出奇的冷淡,即使她有心的问我,我也只是敷衍了事,基本上一句话就两三个字“嗯”“是呀”根本不给她深谈的机会。我知道她心中一定很疑惑我为什么和白洁走了以后又返回来,相信连她自己也不信我所谓的来找她,那只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凭着女性的敏感,她觉察到我知道在山里人家自己偷窥的事情,想到自己是一个长辈大身份竟然作出这样地事情,她心中就有些失去分寸,可是又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一路上也没有注意看沿途的风景,只是皱着眉头思前想后,患得患失,想到老爷子交待的任务,自己又开始有几分踌躇。

终于在六点到时候登上了山顶,白玉山和别的山有所不同,山顶开阔,仿佛是被人用斧头横着砍掉一截,所以山顶也就修建了几座宾馆,虽然因为地势的原因,这些宾馆建的并不高,只有三层小楼,但是掩盖在郁郁葱葱的竹林当中,别有一番情趣。

导游刚要带着我们去宾馆住宿,却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那边是干什么的,这么热闹”众人纷纷转过头,只见不远处一个石头桌子旁边,围着一小圈人,不住地叫嚷着什么。看热闹是国人的本性,于是再也没有人听导游的劝告,纷纷围了上去。我也觉得好奇,跟着他们朝里边看去,原来是一个老者在写字,只见老者挥笔疾书,顷刻而就写成了一幅字,他旁边的桌子上也摊了两幅,用水磨石压着,一幅写的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另一幅则是“静坐长思己过,闲谈莫论他非”而他刚刚写下的那副字则二十块钱卖给了一个游客。这时白洁也凑到我的跟前轻声说道:“字写的真好。”因为这个时候人很乱,也并没有人会注意我们。

“我写的比他更好”我毫不谦虚的说道。

“胡说八道,吹牛也不看看地点。”她显然不相信。

“嘿嘿,我要写好了你怎么做?”我小声凑到她的耳边吹了一口热气。

“什么怎么做?”白洁脸上红红的,忙把头转了几分。

“你要给我咬。”我低声说道。

“咬什么”还没有等她明白过来,我已经走到前面对着老者说道:“大爷,我自己作诗自己写可以不?仍然按照二十块钱一张?”

“可以呀”既然不费气力就能挣钱,他何乐而不为呢,伸手递给我毛笔。

“不用”我推开毛笔,捋了捋袖子。

“不用毛笔?”不但老者糊涂,旁观的人也一头雾水。

“我用这个,嘿嘿”我伸了伸大拇指,然后再砚台里沾了些许墨汁,我的大拇指指甲比较长,就像一个小刷子一般,上高中的时候无聊,看到课本上有一副张大千用胡子画画的场景,心中觉得好奇,就私下的了解了一下,发现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放着好好的笔不用,竟然有人用手指头脚趾头写字的。当时我魏军这个小子还在我耳旁聒噪“这充分证明了一句话,狗咬人不算新闻,人咬狗却是奇闻,什么事情你做的越新奇,就越能够吸引人的注意力。”我后来想想也是,虽然你用手指脚趾写字未必有人家用笔写的好,但是你确实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自然能够出名。当时我也想出出风头,于是魏军这个混蛋给我出主意让我用指甲写字,我私下里也就练了下来,没成想还真在大学的时候闻名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陆曼曼就是用这招泡上的。

现在看到这么多人围着我看,我的表现yù_wàng又来了,心中有几分自豪感,深吸一口气,用指甲在上边写下一个“青”字。其实只要有书法基础,用什么写字都不算难,而指甲也算是硬笔,写起来自然顺手,我练过三年自然手到擒来。

有了感觉,写起来自然很快,我的手飞快的在白纸和砚台之间舞动,而旁边的人也停住了聒噪,一个个瞪眼看着我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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