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思倾城 > 分卷阅读7

,书法讲求意,天人合一,而不单单在于形,因此钟繇、蔡邕等名家才推崇笔法要‘多力丰筋者胜,无力无筋者病’。”溪月点点头:“话是如此,可惜我终究不得其法。”

她垂首沉思,宛若弱柳随风,宇文长风淡淡一笑,拔出佩剑在地上划出几个字来。溪月边看着边用手指比划,转而向妩儿道:“你去取一副笔墨来。”妩儿依言而去,不一会儿拿着笔墨过来。宇文长风接过笔,四处看了看,走到一处围墙边,在雪白的墙上写了一首诗。笔力苍劲,似银钩铁划,溪月看了赞叹不已,不禁打量他一眼,见他正看着墙上的墨迹,也转移了视线到墙上的字。

春日的清晨,她一身粉色长裙曳地,裙裾飘飞,仿佛出水芙蓉般清丽绝俗、亭亭玉立。宇文长风无意中侧目看了她一眼,却见她目光如水,心底不禁升起一缕惆怅。但他毕竟是个豁达之人,心中的阴霾很快就散尽。

回到住处,刘伶已经睡醒,见宇文长风进来,骚着头发笑道:“什么时辰了?”宇文长风道:“已经晌午了。”刘伶伸了懒腰站起来,狡狯一笑:“我说我怎么觉得肚子有点饿呢。走,喝酒去。”“呦,昨晚喝了那么多,今天你还能喝啊?”宇文长风惊讶的看着他。刘伶摸着下巴上的几根胡子,不以为然道:“这算什么。我在家里的时候,解渴都是以酒代茶。”宇文长风佩服的笑笑:“刘兄海量,令人钦佩。”

乔装

次日一早,两人和石俊告辞,说要起程去陈郡。石俊听说他俩有要事在身,也不便挽留,选了两匹精壮的马给他们上路。到陈郡时已是日向西斜,宇文长风提议先找个客栈住一晚,第二天一早再去谢府拜访。刘伶道:“好,你到客栈等着,我要先去准备一下。”

两人找了城中一处大客栈住下,刘伶便独自外出。一盏茶工夫过后,刘伶提着一个包袱回到客栈中。宇文长风见他神秘兮兮的关上门,好奇道:“刘兄买了什么东西?”刘伶慧黠一笑:“你明天不是要去谢家拜寿吗,不乔装改扮一下,那谢家小姐见了你这样的美少年不动心才怪。”

宇文长风疑惑的打开包袱,见是两套衣衫,看向刘伶:“刘兄不是说,你我互换身份即可,怎么还要改装?”刘伶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嘿嘿笑道:“她看不上我这假冒的宇文公子,万一看上你这假冒的刘伶怎么办。写了婚书,到时候你抽身跑了,难道老子要留在他家当女婿?再说,我也不能就这么衣衫褴褛的去谢家,也得乔装一番,不然连门也进不了。”宇文长风这才爽朗的一笑。

第二天一早,宇文长风换上了刘伶买来的粗布衣衫,虽不是穿惯了的丝绸绫罗,但宽袍长袖,倒也觉得新鲜。他去敲刘伶的房门,刘伶开门后,宇文长风看到他的样子,不禁哑然失笑。只见他脸上涂粉涂的雪白,下巴上的几根胡须也拔得干净,形容颇为滑稽。

“刘兄,你这是……”他指着刘伶,好笑的问。刘伶道:“过来过来,你也涂点粉。傅粉涂朱,不正是当下男子盛行的风气。想那前朝的驸马何晏,人称粉郎,肤白若雪,美名远播,世家子弟多少也沾染了这些浮华习气,我装扮成你,装的还算像吧?”宇文长风笑着推搡,不愿在脸上涂粉。刘伶却不依,硬是往宇文长风脸上扑了几处粉,把宇文长风呛得一阵咳嗽。

刘伶看着宇文长风,上下左右一番打量,总觉得少些什么。他凑到宇文长风身前,向宇文长风招招手。因他身量不足六尺,宇文长风只得低下头听他说话。刘伶在身上抓了几下,又搔搔头发,逮了几只虱子放到宇文长风身上,笑道:“身上没有虱子,怎么会是刘伶,你要装,也装的像一点。”宇文长风只得点点头。那些虱子钻进衣服里,他浑身一动,觉得奇痒无比,不停的左抓右挠。

刘伶大笑道:“你我扪虱而谈,也是件雅事。”说话间,他又打量了宇文长风一眼,抓乱他头发,笑道:“你刚才的样子,像个贫寒书生,这会儿,有点疯子刘伶的风范了。”宇文长风拨开遮住视线的几缕乱发,苦笑道:“只怕我现在这副样子,连父母也认不出了。”“认出来,你就乖乖当谢家的女婿好了。”刘伶笑着打开房门,大摇大摆的下楼去了。

两人拿着拜帖到谢府时,主人谢亭正好不在。谢府管家听说宇文公子和刘伶来拜见,不敢怠慢,引他二人进府,吩咐家人上了茶好生伺候。刘伶和宇文长风也不客气,往堂屋的椅子上一坐。

管家一脸不信的打量着刘伶,寻思道:都说宇文公子身长八尺、丰仪俊逸、一表人才,怎么这般猥琐模样,身量不足六尺不说,獐头鼠目、浑身酒气,看着足有四十岁,哪里像是二十出头的贵公子。再看宇文长风,更与传闻中“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大相径庭。

传说那刘伶身材矮小、相貌丑陋、狂放不羁,眼前这人头发散乱、呆若木鸡,唯唯诺诺跟在“宇文公子”身后,还不时东张西望、面露惊诧之色,像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哪里是恃才傲物的一代名士。看来传闻未可尽信,那管家捋着胡须,心里瞧不起眼前这两人。

管家哪里知道,那几个虱子在宇文长风衣服里爬来爬去,令他奇痒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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