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言情总裁 > 作茧自缚 > 分卷阅读132

就开始与高莫莫交往了。至于这两人名字里怎么都有个莫字,纯属巧合。(因为是从读者那儿征集来的)

但是萧莫没有大红大紫。他信心满满地自己投资自拍自导自演了一部小成本电影获得惨败后大受打击,就此销声匿迹了。

和和伤心了一阵子后,再也没提起这个人。

多年后郑谐去内陆城市出差,发现一位沧桑的街头画家有一些面熟。

他驻足看他很久,陪同他的人说:“这人很有才,但是清高。对了,郑先生,据说他来自您的家乡。”

那一次郑谐回家后带给和和一份礼物,是一本已经很旧的签名诗画集,以及一张和和的素描小像。那张素描像是根据郑谐从网上找到的和和的大学毕业照片画的。

和和疑惑地问:“萧莫是谁?”

郑谐:“……你第一次犯花痴的对象。”

和和:“别蒙我啦。我怎么会做那么丢脸的事呢?

无论郑谐怎么描述当年她丢脸的模样,和和都拒绝承认。不过她还是很认真地把那副小像摆在书桌上,并且在认真地读过萧莫的诗画集后说,这些诗我觉得有点熟。

又过了一两年,娱乐圈有一位有着沧桑忧郁气质的男人迅速窜红,他拍电影,出唱片,自己写词作曲写剧本,自己设计造型,写得一笔好字,画得一手好画,受媒体与文化圈子热捧,被粉丝狂追。

而他少年时代即崭露头角,中间一度消沉避世,而后奋发图强一战成名的传奇经历被人以知音体梨花体红楼体以及新闻联播体写来写去。

但是这名叫作萧莫的艺人本身十分低调,除了作品本身,他绝少谈及自己的私事。

直到几年以后,当他越发红得发紫紫得发黑时,他在“细细体味”电视台一档叫作“一株人参”的谈话类节目上说:“我要感谢一位叫作和和的女士,以及她的哥哥。在我最失意,完全失去人生动力的时候,她的哥哥在街头遇见我,说他妹妹从多年前便是我的一位粉丝,并希望我能继续创作出好作品。在那一刻,我突然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这是郑谐与和和联合完成的最阴差阳错莫名其妙的善事。

青梅竹马(赠阅篇)

1988年

爸爸单位每逢新年总会有档叫“阖家欢乐晚会”的讨厌节目,我年年都被他们当洋娃娃骗来又唱又跳像小丑。今年还好,因为程少臣跟我打赌输了,所以他不得不陪我一起演出。他弹钢琴,我拉小提琴。

我还是跟以前一样没出息,一公开演出就出差错。这次又漏拍又忘谱,还好少臣够机灵地即兴变奏,帮我盖住了每一处错误。事后还有人特地来夸我们编排得够别致。

只是免不了又要被告少臣鄙视到底。管他呢,排练时因为总扯他后腿,已经被他鄙视了无数回。

少卿哥也来了。我上台前,他摸了摸我的头发说:“别担心,能发挥到他练习时80的水准就可以。”

因为他的这句鼓励,我勉强发挥到了81。

我知道他是来看少臣演出的,但我假装当他是为了我专程前来。

演出结束,我换衣服的时候听见妈妈和萧阿姨在外面聊天。

萧阿姨说:“这两个孩子今天的配合默契得很。”

妈妈说:“他俩从小感情就好。萧姐,如果以后我们两家真成了亲家就太好了。”

“嗯,知根知底总是好。但愿如此,孩子们现在还小着呢。”

大人们真是搞笑。我跟程少臣是真正的哥们儿,是彻底消除了男女差别的那种友谊。为什么人们总是乱给我俩配对,而从来不把我跟少卿哥扯在一起呢?

后来我把这当笑话讲给少臣听,他“哦”了一声说:“如果你将来真的嫁不出去,我做点善事也不是不可以。”

“呸,我才不想嫁你。我喜欢少卿哥那种又成熟又稳重给人安全感的男孩子。”

程少臣上下打量了我几眼:“那你得从现在起抓紧时间改造外表,举止,气质,内涵。我哥可不喜欢你现在这个模样。”

我气愤:“你胡说,少卿哥明明很喜欢我。”

“他那是把你当妹妹。你的目标难道不是首先要当他的女朋友?”

于是,温静雅的自我改造工程就从那一天开始。虽然不太成功,可是我一直很努力。

1990年

当我写完自测数学试卷最后一题的答案时,程少臣也刚好灭掉屏幕上那只最大的魔王。他只用了半个晚上的时间,就把我玩了一个月还停留在第五关的电子游戏玩到通关。

这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比如说,以前我们学乐器,他每天练琴时间不足我的一半,除了小提琴永远比我拉得好之外,还比我多学了一样钢琴。再比如说,今天他用四十五分钟做完的满分试卷,我花了一个半小时,还错了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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