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虐心耽美 > 快穿之她自有撩妹神技 > 分卷阅读112

。她知道她母亲想说什么,如果不是,他们一家人都没有银行卡的概念的话,她也不会再次踏入她心中的禁地。

“钱我带来了,庆轩结婚,我当然有义务出钱了,我知道。我知道。”她不无悲凉地反复说“我知道”。

这么多年了,她早就不天真了。

正如她小时候再编不出故事,也绝不会写关于父母的任何一点事一样;现在他们再对她好,她也绝不会再相信了。

童年的创伤将永远留在童年,而不会在未来治愈。

她说:“我赶飞机有些累了,你们先吃吧,我先回去睡会。”

“诶呀,你这孩子,怎么说几句就不乐意了!”王母嘟囔着。王庆轩很烦她这样子,语气不善地说:“就让她去睡呗,你要干啥子,说来说去的!”

她走出院子,身后有虫鸟鸣,远处有白烟袅袅;隔壁家的梁大婶又在和儿媳吵架,医院里有人正在死亡。这一切都与她无关,又与她密切相关。

灰蒙的暮色笼罩在村子里,王欣宁心绪压抑,直直往后山小径去。

山里树很多,一到晚上,月光渗透不进来,路上也没有灯,黑暗中,她孤身一人,除了口袋里躺着的手机,再也感受不到任何累赘。

后山里,分岔有一条回环曲折的路。小路从村头绕到村尾。她时常走这条布满细碎石子的路,因为她觉得,有什么无法想通的,如果走上一圈,还是想不通,那么对于想不通的问题,她是没有办法的。

这就好比血液流经全身再流回心脏,如果流动过程中,有些地方始终流不过,人,大概只能静静地听天由命了。

她再一次踏上久违的道路,慢慢的,慢慢的,从后山走到村口。夜晚时分,坐村口的,不再是那帮老人了。取而代之的,是痞气十足的,村里的青年人。

他们聚在一起,其中几个人坐在摩托车上,抽烟,吐烟,哈哈大笑;另外几个坐在地下,哼歌,仰躺,嬉笑怒骂。

王欣宁加快脚步路过他们。

她在帝都见到这种人的机会不多,每一次都见到都会躲得远远的。因为宿舍的人告诉过她,这样的人,会干出什么事,难猜得到。

她谨慎活了很多年,并不想因为微不足道的事惹上麻烦。她不想招惹,坐在摩托车上那几个却叫住她:“喂,对面的美女!”

她听到公鸭梨一样的声音后,走得更快了。

“别走啊,靓女?!”几个人喊得更起劲了。

王欣宁走出他们的视线,立即跑了起来。

几个人笑起来:

“那妞长得漂亮,城里来的?”

“肯定是,村里那几个八婆你那个没睡过?”

“鬼哟,小二你居然背着兄弟我搞了那么多?”

“切,那几个算什么,要是能睡到刚才那妞才牛。那腰肢,扭起来肯定更厉害!”

隐在暗处的赵大吉掐灭了两指间的烟,撇嘴问:“你们有谁知道她?”

“老大,你看上她了?不得了,你不是不开荤的?”

赵大吉横了他一眼,阴笑出声:“睡睡也无妨。”

蹲在地上的一个混混赶忙说:“听我说,王大娘她家读书那个好像回来了,初中同班那个,王欣宁!肯定是她,她初中时就是我们学校的校花……”

不用他多说,赵大吉便了解她是谁了。他盯着王欣宁离开的方向,目光阴险。

王欣宁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恶狼盯上了。

她散步回来,躲开王父王母,悄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她打开手电筒,抖开自己带来的被子,躺在不适合她身高的床上,睁着两只眼,久久不能入睡。老屋夜晚有老鼠一类的动物,跑来跑去。

她挺怕老鼠的,可笑的是,她从小到大,一直和这种动物共生在一间屋子里。她亮着手电筒,不敢睡,只好打开手机,编辑一条短信发给沈晗。

沈晗是不久前她在一次帝都各大高校的联谊会上认识的。沈晗是她们学校杠把子,颜值爆表,行事果断,既担任学生会会长,又是帝都各大高校学生联盟的会长。

突然被众星捧月的人搭讪她还有点慌张。沈晗仿佛看透了她,相处时处处照顾着她。她很憧憬沈晗这样的人,有能力,有担当,面对大场面时稳如泰山。

她因为心结,一直没办法坦然站在人群之前,接受所有人不同的目光。她一面对人群,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过去她遭遇难堪时,别人看她的目光。

或许他们都没恶意,但是她没办法说服自己去相信。

她渐渐喜欢上了沈晗,沈晗对她也很上心。离开前,沈晗对她说,等她回来,她便考虑她的表白。虽然仅仅是考虑,她也很满足了。

能得到这等人的友待,她始终认为,是她三生有幸。

她合上手机,想象着参加完王庆轩的婚礼,回去以后美好的未来。光是想象,她便幸福地溢出了笑容。

这时她开始认同了无数鸡汤文说的话——曾经的苦难,都为日后的生活贮满了蜜糖。

沈晗回了她的短信,她查看后,没来得及回复,王母推开门走了进来。她看见后,将手机藏在了棉被里,自己坐起身来。

“妈,你怎么来了?”

王母没好气地说:“来看看你还不行?”

“没,我这屋小,你来也没地方坐。”

“那就不坐了。”王母说,“家里最近要装修庆轩的新房,我刚才数了几遍,你给的钱完全不够啊!”

她抿起嘴,有些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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