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酒逢知已
姜山在众人的注视下,内心里略有些不自在,老感觉别人在关注自己,生怕自己有什么不得体的地方。
然而,麦克却不这样,他把别人的关注当成自己请客的成功,有些炫耀地向旁边的一位老人介绍自己的客人。
“这三位是我的中国朋友,这一位是我的作家朋友。”
他非常认真地伸手指向姜山三人,然后又把手伸向他的作家朋友,“何伟,曾经写过《边城》,最近还想着再去中国定居呢!”
“何伟是他的中国名字,美国名字是彼尔。汉斯。”
麦克介绍着他的作家朋友,眼睛里显现着神彩,很为朋友的成绩感到骄傲。
姜山也很高兴认识何伟,这位曾经去过中国,又写出过有关中国的书籍的美国人。
凡是写作的人,无不怀着敬畏的心情,或爱或恨,总之是爱之深责之切,爱恨交集才会思考,写出令人心灵相通的作品来。
写作的人都有着一颗纯洁的心灵,至少不会过于市侩。
基于这种好感,姜山当着何伟的面,很爽快地拿出随身携带的警徽礼品,递给刚点好菜的麦克。
“不好意思,出国时行李限制,只带了些小礼物,这次还剩下这一份了,先送给你好了。”
姜山看见何伟非常好奇地盯着自己,就转口向何伟表示自己的好意,“何伟先生,下次你去中国时,我再送给你一份。”
“我不太理解,姜先生,你们中国人为什么送人礼物还要先说不好意思,或者是不成敬意呢?”
何伟毫不客气,直言不讳地发问起来,脸上写满了不理解和疑问。
“是这样的,我们中国呢,老祖宗信奉恪守儒家的仁义礼智信的学说,凡事讲究谦和,话不说满。”
姜山理解何伟对中国文化的了解还不够深透,由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他才对中国的事情观察得视角独特,写出来更有可读性。
“希望你下次去中国,多居住些时间,多与学者们交流一下,体会就会更加深切了。”
姜山把手里的礼物递给麦克后,双手接过了何伟递过来的书,上面龙飞凤舞的签着何伟的名字。
一个美国人的签名,用英文线条写汉字,倒是别有韵味,龙飞凤舞中透着稚气,返朴归真的情趣。
姜山简单翻看了数页,全是英文,能够读明白意思,却是体会不到何伟语言的优美与节奏的韵律。
他认真地看着书中的插页,何伟所到的地方,全是中国的边境小城,名不见经卷,却是古朴中透出历史的久远。
这种味道太熟悉了,一阵阵家乡的气息扑面而来,夹带着书籍的油墨香气,令人有些陶醉。
姜山从小就爱闻新课本的油墨香气,一般新发下课本来,就急不可待地,小心翼翼地逐页翻过,把内容似懂非懂的内容认真看过。
然后,在老师讲课时,就可以专心致志的听讲,做课堂笔记了。
每学期学完课程,姜山的课本都是整洁如新的。
实际上,只有他自己知道,里面的油墨香气,早就被他小心翼翼的嗅走了,也把其中的精华吸收到大脑里去了。
与他相反的,是自己的一位堂弟,却不做课堂笔记,每学完一堂课,就把那堂课的书页撕掉,不知做什么去。
然而,他们两个的学习成绩,经常是不相上下,级部第一名争来抢去的。
此时,面对着何伟,姜山有些想起自己的那位堂弟。
他们的面貌上有些相似之处,当时的堂弟外号就叫“小新疆”,除了头发是黑色的,与何伟的面孔太相似了。
就连说话的神态,也透出一样的调皮样来。
何伟有着一头棕色的头发,穿着灯芯绒的上衣,一条牛仔裤上破洞不少,不修边幅。
当年,印象中自己的堂弟,也是常年穿着一件晒得发白的条绒上衣,下身穿一条磨得发白的劳动布裤子。
还有一双哥哥姐姐穿不上的布鞋,一般鞋前头用细密的麻线补着补丁。
如果堂弟的一身行头,放在现在的美国来看,是非常酷的作派,也会如何伟一般的文艺范儿。
何伟的鞋子是登山鞋,堂弟的鞋叫做踢倒山。
时代变迁,不同的情形,竟然有如此之大的文化差异。
堂弟纯是被逼无奈,他撕下的课本书页,全部当成手纸用了。
堂弟凭着过人的聪明,考上山大,若读四年,顺利考入美国奖学金最高的乔治华盛顿大学,一直读到博士,一头钻入导师的实验室。
他彻底摆脱了贫困,也彻底抛弃了祖国。
姜山打量着何伟,内心思考着他的书里对中国边城的喜爱与赞美,需要一种多么博大的胸怀。
何伟能够看到中国边城古朴陈旧之中的文化静美,而自己的堂弟却是逃避了那一切,躲进现代文明的钢筋混凝土里,享受着现代带来的一切。
两种绝然不同的人生追求,也来自两种绝然不同的文化背景。
更为可叹的,是本该珍惜的没有珍惜,本该漠视的却在关注,错位得有些离谱。
玩味着何伟书的扉页上的签名,他特意写的寥寥数语,“我静静地望着,唯恐惊动了城墙上的历史尘土。”
“来,我敬你们一杯,姜先生!”
麦克举起早就斟满白酒的酒杯来,与姜山等人一一碰过,仰脖饮下。
“这是你们中国人的习惯,我敬酒,我干了。你们随意好了!”
麦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