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虐心耽美 > 梦幻西游之剑侠情缘 > 第三十四章 女娲神迹 四

光芒散尽,唐钰感觉双脚触碰到了地面,正眼瞧去,已不见了北俱芦洲的冰天雪地,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翠绿的仙山。

数座仙山层峦叠嶂,仿佛经过什么人刻意的摆放,错落有致,相得益彰。一道道溪流自山上流淌下来,潺潺的流水最终汇入山脚下的小河中,河水激荡,却不知又蜿蜒趋向何方。

“哇,这里好漂亮啊。”小骨由衷的赞道,目光更是四下张望,却是被这里的优美景色完全吸引了。

唐钰同样为止赞叹,这里的景色胜过仙境,只看一眼便会令人陶醉期间,流连忘返。

“这里便是女娲神迹吗?”唐钰喃喃自语道。

小骨又呼吸了几口清新的口气,一脸轻松道:“一定是了,只有这般漂亮的地方才配的上女娲娘娘的身份呢。”

“快看,那里有光。”唐钰的目光看向山顶,一道湛蓝光影自山顶处激射下来。

小骨见状大喜,道:“一定是轩辕神剑,我们快去。”

唐钰也不怠慢,与小骨一同向山顶行去。

二人顺着溪流一路行进,但见周围的花草树木生的极为茂盛,山林中仙鹿灵猴隐现其间,还有溪流中的金色鲤鱼逆流而上,活力十足。

登上了山顶,映入眼前的是一个琉璃石堆砌而成的荷花池,河岸上立着一座丈许高的石雕,石雕人身蛇尾,与大雪山下的冰雕极为相似。

但这座石雕更加的精细,尤其是那张人脸,美艳口鼻格外的传神,仿佛是活的人一样。

相传女娲娘娘曾炼五色石补天,攒土造人,制嫁娶之礼,延续人类生命,造化世上生灵万物。待天地尘埃落定,女娲心知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便化作了一座巨大的神像悬于天边,世代守护这个她造出来的万物生灵。

看来这座石像便是女娲的灵性化身,女娲娘娘是所有生灵的始祖,也是芸芸众生中最伟大的创世神。

唐钰与小骨仰望着女娲的神像,忽的跪倒在石像前,再三叩拜。

起身后,唐钰忽然想起了什么,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娲神像。但见神像微微抬起的右手小拇指少了一小节,似乎是被什么人给扭断了一样。

看来妖风说的没错,小骨果然是女娲娘娘的一截指骨修炼成精。说起来小骨还真要感谢蚩尤,若不是他当年取走了一截指骨,今天怕也就没有小骨的存在了。

唐钰的目光又注意到神像前的荷花池,池塘里的水格外清澈,水面上飘荡着一片荷叶,一根根光秃的金色莲藕立在水面上,却不见盛开的荷花。

唐钰盯着金色的莲藕,一脸疑惑道:“这金莲好熟悉,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到过。”

小骨的注意却不在金莲上,她坐在了池边,伸手探进池水中,笑道:“这水好清凉啊,唐钰,你想不想下去洗个澡啊?”

唐钰连连摆手,劝道:“小骨,这里是女娲娘娘的圣地,你可千万不要乱来。”

小骨不依不饶道:“怕什么,女娲娘娘很善良了,一定不会怪我们。”

说着,就要拉过唐钰到荷花池里。

唐钰吓的连连后退,他从来都是一个守规矩的人,更何况这里是女娲神迹,他如何敢乱来。

“小骨,不要胡闹了,我们还是快些寻找轩辕剑要紧。”唐钰劝说道。

小骨想了想,一本正色道:“谛听说过,要取轩辕剑,一定要先去荷花池里洗净身上的脏东西,不然是见不到轩辕神剑的。”

闻言,唐钰半信半疑道:“谛听真的这么说?你不是又捉弄我吧。”

小骨大义凛然道:“我堂堂地府的拘魂使者,会骗你一个孤魂野鬼吗?唐钰,你还想不想拯救苍生了?”

唐钰犹豫片刻,也觉得小骨不会拿这件事捉弄他。

心念于此,唐钰便也走向了荷花池,但见池水清澈透明,水面上映着他的样貌,清晰可见。

小骨已经飞进了荷花池里,池水直没到她的胸。

“快来啊,这水好暖啊。”小骨很是享受的说了一声,并招呼唐钰也感受一下。

见小骨这般享受的模样,唐钰也忍不住好奇,一跃而起,跳进了荷花池。

唐钰个子比小骨要高,池水直没到了他的腰。不过刚刚触碰到池水,唐钰便感觉到一股暖流自脚底涌向头顶。

这种感觉是他化作鬼魂以来从未有过的,有那么一刻,唐钰觉得自己又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

“真舒服啊。”唐钰眯着眼睛,靠着池塘边缘坐了下来,浑身放松的享受着流入身体里的暖流。

只是他却没有发现,荷花池正在悄悄变化,水面上弥漫着淡淡的烟雾,蒸腾缭绕。

“小骨,我们再洗一会就必须要出去寻找轩辕神剑了,再拖下去,恐怕恶鬼就要攻进长安城了。”唐钰居安思危,心中一直惦记着长安城的安危。

“好啊,我们再洗一会就出去。唐钰,你感觉怎么样了?”小骨轻声问道。

唐钰伸展了下手脚,浑身说不出的舒坦。

“从没这么好过,女娲神迹果然是圣地,这池水恐怕比圣水还要珍贵吧。”

“呵呵,应该是吧,唐钰,只要你好,那便是最好的了。”

“小骨你又再说什么胡话,我一直都很好啊。”唐钰莞尔一笑道。

“是啊,你很好,但你要答应我,一直很好下去,这样小骨也就能放心的去了。”小骨的声音越来越微弱,说最后一句话时几不可闻。

唐钰忽然发觉了什么,猛地睁开了双眼。此


状态提示:第三十四章 女娲神迹 四--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