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重生耽美 > 城郊四十四号 > 分卷阅读215

谢谢读者“天夜无心”,灌溉营养液+502018-11-239

又一下子好多,好幸福,原谅我这种小透明没什么见识,有种被包养的幸福感。

然后,我下一篇有灵感了,叫《去他的白月光》,最近开始筹备存稿了,这次为了免得又动不动断更,我绝对要存够了再发。这篇文灵感来自于我最近追的几部小说,我发现白月光的故事都差不多,每次小攻都是主动追小受,追上了之后好了没两天,白月光回来了,小攻不禁被白月光吸引,然后小受受伤离开,小攻再去求饶道歉破镜重圆的故事。我看的这叫一个气啊,白月光很正常,毕竟谁也不能生下来就是彼此的初恋,但是白月光要么就去和好,好不了就试着放下。这种心里白月光的灯泡还没灭,还在你心里蹭蹭发着光,还去追别人,追上了又为了白月光抛弃,最后又去求饶求和好的行为我真的好气,早干嘛去了想要就要,不想要就甩送三个字,边玩去!

于是我决定,写一篇不一样的,我就不和好!去你大爷的白月光!现代玄幻文,你们知道的,我喜欢写一些非人的故事,不会有菊不洁,因为我有严重的精神洁癖,两个攻……1号攻没跟受xxoo过算攻吗?反正就称呼他为1号吧,2号攻才是真正的攻,娱乐圈文,年下魔头奶狗攻vs暖男明星绵羊受,等我存好了发链接,到时候求收藏哈

☆、人性

度化这种事情谢欢是第一次做,倒也难不倒他。这丧尸的执念也不是什么别的,而是他生前太过凄楚。

这乞丐家里贫苦至极,生下来就爹不疼娘不爱,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妻子背着他偷人,生意失败之后沦落为乞丐,又各种被人欺凌,最后在一个冬夜别人活活打死,他的内心愤懑才会化为丧尸。

这样的执念最难化去,因为他没有仇人,只有对世间的恨意,他的仇人早就被他杀光了,凭空消除仇恨才是最难的。不过虽是难,谢欢却不放在眼里,他在白云镇多留了一天,终于将那丧尸的心头执念化去,在隔天的早上,黎明太阳升起来那一刻,那丧尸终于化去心中执念,在日光中腐烂,变成一句普通的尸体。

赵长泽韩墨云等人早就嫌他浪费时间,提前回了天一阁。如此也好,因为谢欢是第一次下山,沈浔本就打算带她四处转转,若赵长泽韩墨云等人继续跟着,反倒不便,他只留了沈风眠在身边帮忙打打下手,其他人都遣回了天一阁。

谢欢毕竟头一次下山,对什么都新鲜,看见什么都想买,没一会儿买了一大堆东西,最后他们都拿不下了,只能雇了一辆马车。

路边有遇到一个卖花鸟的摊位,沈浔原本一直跟在谢欢身后为他付钱,见到那摊位他不禁顿足。

沈风眠见状不禁道:“少阁主,您不会是想买只鸟送给谢公子吧?这鸟才多大呀,两口就吃没了。”

沈浔回头看他,“谁说要吃了?”

沈风眠道:“您送给了谢公子不少动物,不都是用来吃的吗?”

沈浔在众鸟中精心挑选,“这次不吃,给他养着玩。”他想着在离恨渊的时候,谢欢的身边总跟着几只乌鸦,如今他来了天一阁,为了防止落人口实,谢欢让那些乌鸦都藏了起来。沈浔看他平时孤零零的,只能没事儿遛遛狗逗逗鱼,所以沈浔寻思着送他只别的鸟陪他,毕竟乌鸦在世人眼中是为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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