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机会见面,他一定会跟苏朝宇说抱歉,然後……14岁的少年勾起嘴角,捏紧拳头,要打一架才好,要你心甘情愿地叫声老大才好!
彭耀真的戒断了街舞和涂鸦,把电吉他锁进柜子里,再也不泡夜店,只在每个月的月末去听一场露天音乐会,所有的时间都被用来练习或者研究军政。朱雀王裴坤山和彭耀的父亲彭燕戎都觉得惊诧,但是这个最叛逆也最有天赋的孩子,真的用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和坚韧完成了纨!子弟到合格接班人的转化。他离开朱雀王的城堡,去父亲麾下的特种精英部队狼牙突击师任职,踏踏实实从士兵开始;休假回家的时候,甚至愿意花一点点时间去宫廷里和他未来的合作对象相处,和他讨厌的“满脑子只有丝绸手绢和奶油蛋糕的女孩子们”跳中规中矩地宫廷舞。
帝国历377年1月,飞豹的江扬率部登陆兰陵列岛,狼牙的彭耀则在同一场战役里刷新了前线特种侦察小队指挥官的年龄记录,一样昂扬的年华,一样的英俊迷人,一时间帝国军界双星闪耀,不知倾倒了多少妙龄少女。
时光的沙漏无声无息地翻转,一年半以後,暮夏。
彭耀,16岁,中尉,时任狼牙突击师成为第六分队队长。
苏朝宇,22岁,军校四年级,陆战精英赛总冠军。
江扬,22岁,少将,已经接管边境基地。
玫瑰和松露巧克力的夏宫骑马会无聊地让人打哈欠,向来在这种场合会出尽风头的江扬因在边境基地任职,并没有出席。穿著得体黑色骑装的彭耀在观赏性多於竞争性的马术比赛里赢得轻而易举,完全没有任何成就感,他端著半杯香槟,一面应酬著祝酒和寒暄的人群,一面转过开满秋玫瑰的花墙,想走到宫殿里面去躲清静。
正是半下午懒洋洋的时光,天气已经不太热,阳光却仍然很好,风里充满了酒香和甜香,让人有种没来由的幸福感。彭耀转过花墙的瞬间,就看到他,标志性的海蓝色长发被风吹得很乱,於是他就一只手按在头上,露出光洁的额头。
彭耀一下子愣住了,这是一个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见面的场合,他记得他的名字,不仅仅因为近日所有军界的报纸都在头版头条刊登了他硕大的照片和名字──他始终记得,苏朝宇,他的名字是苏朝宇。
那时候的苏朝宇已经承受了失去母亲与挚爱女友的双重打击,并且从灭顶的痛苦中重新找回了自己,现在几乎每日都被史少昂校长勒令出席各种应酬和宣传节目。目前为止,苏朝宇仍没有发现其中的乐趣,此时靠著一根汉白玉雕龙柱子,穿著礼服姿势却仍然非常随意洒脱,左手始终按著头发不动,右手端著水晶杯,里面似乎是矿泉水,冰块已经化了一半,他静静地望著彭耀的方向,若有所思。半边阳光照在他的脸颊上,他的蓝眼睛美得像皇冠上那颗最耀眼的蓝宝石。
彭耀知道自己跟去年已经有很大的变化,高了,结实了,也晒黑了,他想苏朝宇可能是觉得他很眼熟,又想不起“仇人”的名字,所以一直看著他,彭耀站在那里足足30秒,然後他决定走过去,跟对方打个招呼,如果可能,就说声抱歉。
苏朝宇的目光很温和,没有一丝责难和仇恨。彭耀於是深深吸了口气,带上最有礼貌最得体的微笑,用比贵族健硕又比军人优雅的步伐走过去,举杯。
这是最得体的开场白,在这样的场合,哪怕是彼此仇恨的家族也会礼节性地举杯。但是苏朝宇没动,彭耀相当有教养地等了五秒锺,海蓝色头发的年轻人放下左手,抬起右手,像是要举杯,可是……
苏朝宇举杯,然後自己抿了一口。
彭耀非常尴尬,他发现苏朝宇仍然望著他刚刚站的地方──他没有在看他,他只是在想自己的心事,或者,什麽也没想,只是在这样的午後,让头脑彻底休息。
又可以说什麽呢?
彭耀从他身边走过去,就这样吧,终会有一天,我会叫一样骄傲而刚强的你,为我折服,为我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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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绚烂七这就开坑了。
想问彭耀是谁、是否曾经出场的筒子——挥手,打回去重看第六部前三章,咔咔。
2
浮生一刻
立夏是个令人愉悦的节气,江扬讨厌谷雨和小满,对大雪或者春分相对亲切,不过剩余二十三个节气加在一起,也赶不上他对立夏的感情──他到现在还记得五岁以前,当时还是上将的江元帅不那麽忙,一年二十四个节气,他总会做各种奇异而美味的食物给孩子们。秦月朗喜欢青团,而江扬却爱立夏饼。
香酥的饼皮配上梅菜鲜肉的馅料,烤得两面都是金灿灿的,配虾仁面吃,喝明前的龙井,因味蕾而获得的满足,轻而易举地占领整个身心,整个青少年时期,那绝对是江扬最甜蜜的回忆之一。
从昂雅古堡回来後的第二周,江扬回到官舍的时候就闻到了那种久违的香气,他在花园的紫藤花架下站了片刻,闭上眼睛依稀有种往事扑面而来的感觉。穿家居服的秦月朗端著滚青边的白瓷盘子走出来,两根手指捏起一张饼,在江扬面前晃了一下,笑眯眯地说:“刚出锅的,叫舅舅就送你一大盘。”
琥珀色的猫咪小扬已经在厨房门口坐了很久,一直在蹭著秦月朗的腿,边境基地的最高指挥官江扬中将眨眨眼睛,近乎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