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跟坐月子时期的肥膘减下去,能够把自己塞进旧旗袍里,紧跟着就参加了两场婚礼。
一场是冯晨与宁雪华的,另外一场是邹妮妮与杨晋的,差了半个月。
两家先后举办婚礼,小胖子也被抱出去见客,差点抢了新郎倌的风采,就连冯晨都说:“早知道就不应该带小聿过来,现在大家都围着他转,谁还记得我是新郎啊?”
冯伯祥请人起的名字,小胖子大名冯聿。
杨晋倒是很低调,完全不介意被小胖子抢了风头,还偷偷抱了好几回,好几回顾茗看到新郎倌目不转晴的看着小胖子,偷偷跟冯瞿咬耳朵:“杨晋看起来很喜欢小孩子啊。”
冯瞿:“喜欢孩子就好,等邹三结婚生完孩子继续去忙军务,他正好留在家里带孩子。”
顾茗笑的不行:“你倒是会打算。”又严肃警告他:“你可别想让我整日呆在家里带孩子啊。”
冯瞿压低了声音说:“小姑奶奶,我哪敢啊?”
小胖子会笑了,眉目酷似冯瞿,笑起来却有几分顾茗的影子,是个漂亮的宝宝,好几次对着杨晋笑出了粉色的牙床,直让他连敬酒都敬的心神不宁,不住回头盯着他看。
等到当晚进了新房,他红着脸说:“妮妮,少帅家的小聿太可爱了,咱们也生个宝宝吧?”
邹妮妮考虑一下:“要是生个闺女跟你一样,生个儿子跟我一样,那也不错。”
杨晋呆住了:“……”
冯瞿已经带着老婆孩子吃完喜酒准备回家,他也不假他人之手,臂弯里抱着小胖子,走路的步子都放小了,生怕吵到了刚刚睡着的小胖子,连上了车之后都嘱咐盛俨:“开慢点。”
顾茗朝后一靠:“这小子打雷都吵不醒,用不着这么小心翼翼。”
冯瞿年近三十才得了一子,都快疼成了眼珠子,连带着冯伯祥与冯夫人也是宠孩子的好手,顾茗近来很是忧心,生怕将来在孩子的教育问题是只有自己扮黑脸,便时常给冯瞿洗脑:“儿子要穷养闺女要娇养,他可是个小子,别娇生惯养,养成个纨绔性子。”
冯少帅早有打算,注视着怀里一无所知的儿子,很是同情他:“他也就只有这几年好日子过,等上了四五岁要读书识字,就没那么舒服了。”
这大约是过来人的心声。
顾苟总算放心了。
☆、番外二
许多年以后, 章启越回望人生, 发现他人生之中最为绚烂的时光永远停久在了沪上。
那一年他趁着沪上水乱, 带人伏击了卢氏父子, 又传信给冯瞿,借他的手杀死了谢余,大仇得报,站在早已经荒草丛生的旧宅前面, 潸然泪下。
章氏旧宅这些年一直荒着, 大门上还是他离开之时加的铁锅,锈迹斑斑。
章家人横死,这宅子便荒芜了下来, 外间还风传章氏旧宅闹鬼, 就算是有人垂涎这块地方,也嫌风水不好, 久而久之这里便人迹绝踪。
章启越从怀里掏出钥匙, 打开了生锈的铁锁, 踩着旧日杂草丛生的路踏进了院子, 穿过花园, 站在楼下,久久无言。
有风从黑洞洞的窗口吹进去,打着旋儿又吹了出来, 带出里面的蛛网,那蜘蛛吊着一根线在风里打着秋千又荡了回去,落到了墙上, 沿着黑漆漆的墙壁飞速的藏匿了起来。
章启越觉得自己与这只蜘蛛其实也无甚分别,都是被命运的挟裹着往前。
以为会是一生相伴的爱侣,却阴差阳错不得不放手;以为会是毕生追求的事业,却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退出。
人生之中,还有什么事情是他能握在手中的呢?
是深藏在记忆里的笑脸,还是未来遥不可及的路?
人死仇消。
卢氏父子与谢余死了之后,他的多年怨恨终于消散。
章甜在港岛已经入学读书,没了父母荫庇的孩子格外早熟懂事,每个月她都会给章启越写一封信,有时候谈及学校的事情,有时候谈及家里的事情,更有的时候会回忆起自己在玉城的时光。
小姑娘提起玉城,忆起旧事,总避不开她,讲她如何温柔如何可爱,如何懂孩子的心,还感叹家里的长辈们都视她为不懂事的小孩子,也只有在干妈身边,她才能真切的感受到被尊重珍视的心情。
小姑娘并不知道,每当信中有提到她,他总是忍不住把那段话反复再三的去看,总能想起过去美好的时光,他早就畅想过未来的婚姻生活,而她不出所料的温柔豁达,对孩子也保持着平等尊重的目光,尊重孩子的想法,无论是做她的伴侣还是做她的孩子……应该都很幸福吧?!
那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