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妃叩头,缓缓道:“媚儿不敢,只是说陛下邪风入体,需要人血活络。”
莲珏扶着额头,叹了一口气:“这件事儿,媚妃还是不要多加妄言。”
“媚儿知道。”即便是为了少主要保住陛下,媚儿也不敢言明病情,因为,少主在她心中才是最重要的。
夏夜,虫鸣生生。鸟雀大作。彦景凌一改黑色的衣服,穿了一身凌烈的蓝色。
“陛下,属下查到这毒,出自东里家。”
莲珏若有所思,半天了,缓缓的说:“谁下的毒不要再查了。”
彦景凌冷言道”
“什么人,朕都不想,毕竟两年前能下毒的人,太多了。”说罢,莲珏笑道:“好歹也不是就没时间了,不是还有一年的时间吗?即便是天下奇毒,也该有人解。朕等景凌的好消息。”
彦景凌没有再说话,而是消失在六月皎洁的月色中。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莲珏没有喝酒,倒是踱步到九霄殿。九霄殿是珈蓝最高的地方,曾经有位皇帝认为天上有仙人,于是将宫殿修了很高。
曾有诗云:为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下人。
若是有仙人,又是什么模样。若是有仙人,何以忍心看天下陷入生灵涂炭流血漂橹的地步。所以想来,恐怕是没有的吧。
两年前多以前,自己继位,如今不过昭岚三年。大厦之倾塌,不过朝夕。
不过,就算做最坏的打算,也不过是和着残破的山河一起死去。这是身为帝王的觉悟,也是尊严。
此刻,站在九霄殿,莲珏却想起了另一些事情,与国家大事都无关。
那年迎娶皇后,和新娘喝了交杯酒,挑开盖头,却看见那个人邪魅恣肆的眼神。那晚的红色,极其的耀眼,好像星光酿成了酒,醉人得很。明明很屈辱,却无法抗拒。现在想来,若不是那一夜,恐怕两人的交集不过是生硬的仇人。
还有那一夜,江村陷入大水灾的时候,自己踉踉跄跄的跑到九霄殿外面急鼓夜朝,瓢泼的大雨,将浑身浇透。自己在他怀中踢打撕咬,他却没有放手。两个人考得那么近,现在想起来,都能感受到夹杂着雨水的体温。
不知道是不是今夜月色好,适合回忆。但是这一夜,莲珏想了很多。他望着远处的星火,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作为一个帝王,其实自己的一生已经很圆满了。国家尽力和得尝所爱。
他信步推开九霄殿的大门,虽然无人驻守,但是却没有灰尘的味道,走到最高的宝座前,即便没有灯火,也能看见熠熠生辉的宝石。
坐了一会儿,莲珏掏出小刀,蹲下来,认真的在扶手右边刻下了什么。这不是一个皇帝该做的事儿,半夜三更蹲在龙座面前刻字。可是他刻得那么小心翼翼,一束月光从窗外照射到白云瓷瓶上,瓷瓶上的光芒又反射到莲珏的发间,温柔的光,像是在讨好。可是莲珏比了又比,像一个傻子一般的认真。
直到刻好了,脚麻了,微微一笑,他才缓缓的退出了九霄殿,此时,已是天明。
没有人知道一晚上发生了什么,什么让陛下一夜之间性情大变。以前小心维持朝臣之间的平衡,这日的早朝,简直就是灾难。
朝臣总结了一句话:陛下开了杀戒。
历史上后来有这样的记载:昭岚三年,陛下大斩朝臣,诛九族者甚多,梁都半月之间,护城河水然后染红了大片。
即便后世的历史学家拨开了围绕在他身上的诸多迷雾,将其勉强归结于明君的范畴,也无法解释,为什么在大敌当前国家危难的时候,昭岚帝要斩杀朝臣。
其实杀人的感觉很爽。莲珏第一次这么肆无忌惮的的干这件事儿。
只是说一句:斩,诛九族。所有人的理由都是贪污受贿,私通敌国。
这样做当然会引起朝臣的不满,但是没什么办法,这些人贪污受贿是必然的,他们的把柄,都被收集了起来,如今一并用作取其性命。
起初,卢闵以为这是为了筹措军费。可是愈来愈不对头。于是公然在朝堂上反对。众人觉得陛下一向看重卢闵,右相说的话应该有用。
却不知,莲珏将其叫到偏殿密探了一天一夜,没有人知道谈了什么,只是卢闵出来之后,只是默许了此事。
又是一月,时值柒月,盛夏之际。朝堂扫荡之举,已经基本完结,世家大族的势力基本瓦解。梁都城变成一个极其难收拾的烂摊子。
而梁都之外的战场,东里御天命军队死守秦山,而自己帅领千余骑兵偷袭驻扎在几十公里外的丹玺守军。
【第六十四章】世上安得双全法
几个月的激烈鏖战,二十多万新军,死伤几万,逃走几万,而剩下来的大约十万左右,和敖烈的军队加起来,就是珈蓝所有的军队了,不过,却是最精锐的一部分。
东里御天御下极严,而且每每有危险的时候,身先士卒,又屡出奇招,打破了丹玺的进攻。对于上阵杀敌的士兵来说,这个男人就是军中的军魂,私下里有人称此军为御王军。
适应了战场的杀戮,漫天的血色也是极其的美丽。东里家的男人没有一个不是爱极了这种挥洒热血的活儿。收割生命,有种凌驾苍生的快感。
也许,每个男人的骨子中,都有一种征服的yù_wàng,要不是美人,要不是江山,或者两者兼得。
虽然退守秦山,但是此处地势易守难攻,和东边驻守的黑翼军遥相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