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校园耽美 > 汉明 > 第六百二十三章 鞑子开始屠城

绍兴城再度易手。

但接下来的事,就出了所有人的预料了。

至少吴争想不到,鞑子居然会在这个时候屠城。

多铎其实也没有下过这样的命令。

人与兽的区别在于,人讲礼,兽无理,鞑子如兽。

清兵,特别是从绍兴府逃出的清兵,他们打了这么一场糊涂仗,居然被一支乌合之众击溃,心中的怨怼到了难以复加的地步。

于是,一场屠杀,不可阻止地上演了。

但凡与义军有一丝牵连者,杀!

但凡在昨日帮助过义军者,杀!

昨夜出门者,杀!

……杀得兴起,直到见人就杀。

一时间,整个绍兴城血雨腥风,如同人间地狱一般。

好在救兵来得快。

宋安与张名振在瓜沥分手之后,直奔绍兴城,他是明军最先得到绍兴城光复的。

宋安的意图在于,接手绍兴城防务,那就等于给了自家少爷一个后撤之路。

只要守住绍兴城,少爷进可攻,退可守。

所以,一路急行军。

其实瓜沥到绍兴城的距离也不远,和上虞差不了多少,就是一个在北面,一个在东南方向罢了。

准确地说,在清军进入绍兴城后大概半个时辰,宋安带着火枪营,已经离绍兴城仅十几里路了。

在遭遇第一批城中逃亡百姓后,得知清军在屠城,宋安就下达了“将瓜沥俘虏尽数屠没,之后一个鞑子俘虏都不留”的死命令。

没错,这个时候,宋安已经不再忌讳火枪兵折损了。

是人,总会有些不可触碰的底线,与吴争一起见识过嘉定屠杀的宋安,在这一刻,终于显露出他一直隐藏得很好的獠牙。

二千七百火枪兵,霍然加快了速度,以一支利箭般射向绍兴城。

人,之所以谓人,是因为人有节制,杀人也需要勇气。

情绪正常时,就算鞑子也不会大开杀戒。

可这时,鞑子确确实实地疯狂了。

鲜血能让人惧怕,也能让人疯狂,疯狂得如同恶魔。

疯狂绝对不是一个褒义词。

因为疯狂虽然能让人不惧死亡、能让人提升战力、能让人的体能超乎极限等等。

但它也有许多坏处,譬如冷静,譬如警惕。

宋安率部入绍兴城北门,也如入无人之境。

但这二者有所不同。

清军如入无人之境,是因为城中百姓已经不敢挡,城中再也找不出一个如同张阿大这样的领导者了,百姓们就象一群没有狼统率的羊,只能坐视别人乃至自己被屠杀。

宋安率军如入无人之境,却是因为占领绍兴城的清军正忙着城中挨家挨户地杀人,根本不管各城门的防御。

两支军队在城中大街上遭遇,展开了一场激战。

火枪兵遭到了严峻的生存考验。

在第一个回合,一轮排枪撩倒了数十鞑子之后。

鞑子便开始沿着街道两侧对火枪兵展开攻击。

火枪根本无法去击中他们。

这里的火枪,准确度确实是个问题,打个比方,如果一对一,一方持火枪对一个六、七十步外的敌人射击,敌人不需要动,打不中是正常,打中了才叫怪事。

此时火枪的杀伤力,全在于集中火力,对密集目标进行不需瞄准的射击。

但这些,无法体现在巷战之中。

好在,吴争在军校的那番话起到了作用。

陈守节,这个号称大明火炮专家陈于阶的嫡子,在吴争军校讲话之后,为三千火枪兵配备了短剑,可以镶嵌于火枪管上的短剑。

这恐怕是吴争所有建议中最容易办到的事了。

这个建议,挽救了这支火枪兵。

清军都是步兵,没有骑兵。

火枪长达六、七尺,加上一尺五寸短剑,那就几乎是杆长枪啊。

见射击阻击不了清军,宋安及时下令,装备短剑,与敌肉搏。

可想而知,清军从未意识到火枪能当长枪用,当一排“长枪”突然刺出的时候,怕是任何血肉之躯,都无法抗衡。

清军在又丢下一百多具尸体之后,以后军弓箭为掩护,撤退了。

火枪兵惊魂未定之下,同时也缺乏盾牌等护具,不敢追。

双方各居绍兴城南北,进入了暂时僵持阶段。

……。

把指挥部设在百官的豫亲王多铎,望眼欲穿。

他没有等来瓜沥清军和二千前往增援绍兴城的清军,却等来了本不该来的博洛残部。

这让多铎异常的愤怒,以至于博洛,这个清廷郡王,生生挨了多铎一记耳光。

但多铎冷静地很快。

虽然连续战斗失利,但清军的伤亡都不大。

就算博洛所部被打残,嵊县还在自己手里。

多铎反而从这些失利中找到了一处战机,这让他的眼睛亮了起来。

吴争身边,仅有不到二千的疲惫之师?

斩首。

只要歼灭吴争所部,绍兴府明军便会群龙无首。

这时,有好消息传来。

绍兴城再次被清军占领。

多铎大松了一口气,绍兴府三处战场,自己还控制着两处,绍兴城和沥海,那么战事尚可为。

于是下令,让博洛接管自己麾下一千六百中军,准备以逸待劳,打吴争那支疲惫之师一个措手不及。

可问题是,一直等到天黑,吴争所部都没有出现。

多铎和博洛大眼瞪小眼,吴争去哪了?

这么一支队伍,就凭空消失了?

这时,派出的斥候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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