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恩挑了挑自己的八字须,煞有其事地道:“我猜想那应该是大童子下凡的化身。”
然后这小毛孩就从桌角边上冒了出来。程恩见了,指着那娃娃道:“老人家还能收养一些孤苦的小娃冲冲喜,大童子不跟你置气了,你们家就有大孙子了,但是一定不要过河拆桥。切记切记。”
老人家悲恸地喊了几句大仙,这才死心地回家去了。
把老人家给忽悠走了,那小毛孩就把一个钱包放在的桌上。这小毛孩也就比程恩的道士桌高出半个头,恰好露出一双眼睛。
小毛孩干巴巴地看着程道士,道:“道长,你的钱包掉了。我在街上找了你好久,才找到你的。”
程恩一愣,这的确是自己的荷包。
他甩了甩,荷包虽然沉甸甸的,里面装的其实都是一些石头,防贼用的。于是他从另外一个贴身的小荷包里拿出一小块碎银,拿去给那个小毛孩买糖吃。
小毛孩乞丐儿看上去很开怀,喜滋滋道:“道长,我明天还能来吗?”
程恩摇了摇小破扇,点了点头。
于是第二天,一遛窜的乞丐儿都出现在程道士的摊贩前,来拿银子买糖吃。一群灰头灰脸的小毛孩在他面前摊开小手板,喊道:“道长我也要!”
程恩:“……”
程恩看着这一溜萝卜头,总算反应过来自己被那个叫二娃的小毛孩给坑了一把。他还不能厚此薄彼,不然给少了的那几个还能把给多的那个胖揍一顿。
容县这个地方,乞儿非常多,而且行乞的手法丰富多样,这一点,程道士深有体会。
这是群流荡的乞丐帮,浩浩汤汤一路没有目的地行乞,约摸三十人,基本上是一群十来岁的少年,也有丁点大的娃娃和断手断脚卖可怜的成人,一窝蜂聚集在一座石桥下,在桥洞里头暂时安了家。这群野娃多半爹娘死的早,在路上混久了,胆子大的很。碰上不肯拔毛的客户还会偷偷顺走他们荷包。见着心软一些的,便撒野打泼死皮赖脸。他们一般有固定的搭档,跑到富贵人家里打掩护唱双簧,总能拿到不少的好处。
从那以后,程恩就被他们彻底惦记上了。每次过那桥时,蜂拥而至的小乞丐们能把他兢兢业业工作一日,算命解签的血汗钱,全部摸个精光。
一个灰头灰脸的道士,身上挂了几个衣衫褴褛的小娃,在桥上走也不得退也不得,场面滑稽。
乞丐甲喊道:“你拿这么多我没有了!”
乞丐乙比他更大声:“哪里多了,肥润才多呢!”
乞丐甲:“他去哪里了?我去揍他!”
乞丐乙一把推开乞丐甲:“早就走了,自己来得晚怪谁。”
而且,围着他的乞丐不好糊弄,好像知道他有钱似的,不是一两个铜板就能满意离开的。就算程恩不从桥上经过,他们也能摸到程恩的摊上,厚脸皮求一些赏赐。
傍晚的时候,野娃收工,在桥洞地下围着篝火一起吃喝。程恩何其有幸,因为银两付得多,被宰的次数多了,成了小乞丐们特邀的坐上宾,一同在桥洞地下围着火炉,吃着烤鸡,土豆,焖番薯。
十几天下来,程恩与这群娃娃熟络起来,声名远扬。容县的乞儿群都知道,这个看着跟他们一样破烂,还肾虚体虚的道士其实很有钱,超级有钱,而且特别大方特别窝囊。
程恩笑得干干的,为了防止被蜃海追踪,脸上涂着的土色泥巴差点裂了。只能故作深沉地望天。
“道长吃啊,有钱人家里那个老女人给我的,可好吃了。”
他在这一群乞丐里头,多少有些坐立难安。那个小乞丐可管不了那么多,“道长,快吃啊,不吃就是看不起我们。”
一群人围着七嘴八舌,“对啊道长,不要看不起我们……”
程恩面无表情地吞了那个乞儿递过来的一块小糍粑。
那群小儿见他吃了,很是开心,纷纷叫好,如同被认同一般。
“程道长以后你就是我们的兄弟了!”
“程道长是大哥哥!”
见程恩毫无顾忌地同他们一同吃喝,这群小乞丐也当他是自家人了,当下也管不得程恩太多,七嘴八舌地讨论起一天的见闻来。小乞丐们都是穿着灰扑扑的烂衣服,脸蛋同样是脏兮兮的。程恩费了一番功夫才勉强把人认全。
狗剩:“那个胖人长了好肥的一张脸,一脸贱肉。”
肥润:“我今儿见着一个穿着长衫的男的,连我拿了他的腰包都不知道,还跟旁边的男的说什么夫子,蠢死了,他还想着高中呢。”
忽然,二娃道:“那个没手没脚的,趴在地上的人挣得多吗?我就问问。”是问一直跟着这群乞儿流浪的一个人棍乞丐。
肥润嘲笑道,“你管人家咧,要不你也试试。”
二娃吐了吐舌头:“才不要,那得多疼啊……”
小狼:“好像是挺多的,保护费每次都是他交得最多,曾叔叔每次都给他带最好吃的。”
程恩一愣:“曾叔叔?”
众乞丐见程大哥哥半天闷着不说话,终于发问了,顿时叽叽喳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