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古代耽美 > 常欢谢 > 第54节

——前些日子一直随在他身后,当个背后灵,也没怎么太认真瞧过正面,毕竟她都嫁人了,她还很中意自家相公,闲着没事去瞧别的男人做甚么?

但是刚才他同毅风对视的那几眼,莫名的便让刚才立在一旁觑见这一幕的岑幺有点心慌。

说不上来是怎么一回事,就是莫名的打怵。

那感觉,让她觉得自己好像还活在陲风的噩梦之夜里。

家破人亡,颠簸流离,又差点几落虎口,几入狼窝。

好在她从小随了师父,有身武功和□□可暂时保命。

小女儿哪里懂甚么国破之悲,她只怨家亡之恨罢了。

可正如师父临终前嘱咐的那袭话——乱世里,能好好找点营生过日子就行啦,咱甭去争甚么乱世中的巾帼,你瞧瞧偏偏要争风光荣耀的那些,最后能落得个甚么好下场?师父只念你啊……将来能找个好人嫁了,安静过小日子。

她的家就是师父。

师父没了就是家没了,说实在的她也不太在意自己是哪国人。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她只求有个心安的归处便好了。

所以她来到了繁华又安稳的隗昇。

一眼就瞧见了那个自她狼狈进城起就盯上她的汉子。

——长得人模狗样的,估计也不是怀了甚么好心思。

握着最后一小包□□,她故意往深山老林里走,她着实不喜欢被恶狼盯上的感觉,不如诱的恶狼现身,一举弄死他。

跟了半晌,他磨磨蹭蹭的从边角处跳出来,丢了她一个小包袱。

怕是有埋伏。

她也不去翻检,径自再绕路回官道。

他又寻寻默默的跟。

终于在一处转角,他斜刺出来,伸手便提了她裙子一下。

她的锥刺也果断囊入他腕子里头去。

入骨鸩毒。

他强自用内力迫着此毒不入肺腑,一边怒吼着要解药一边骂骂咧咧,「老子那是看你屁股都露出一大半了好心给你提一下!看你蓬头垢面的好心给你弄点吃的!你倒好!狼心狗肺!」

这件事,很多年后叫岑幺拿出来问过,「你当时真的只是想给我提下裙子?」

「不是。」身边的汉子嘿嘿嘿的笑起来了,「不知道怎么了,老子这辈子见过许多女人,可你是第一个让我看了一眼,就想上了你的。」

「为甚么?我长得这么风骚?」

「不是。」毅风伸手抚上她的眉目,「那时候,你的眼里满是痛楚,可眼眉却又偏偏凌厉的很。」

让我莫名看着便也揪心的很。

……「漂泊了大半辈子了。不如就找个顺眼的吧。」

「话说我顺你眼吗?」

「不顺,我喜欢常欢那样会讨人喜欢的。并不是像你这样就会做得。」

「……」毅风冷声笑,一下子翻身将岑幺压回身下,「那你就自认倒霉吧,我可不会像他那么哄人开心。我就会兽行~嗷呜~」

岑幺笑着去推搡他,推搡了几把忽又顿住,小小声揪着他耳朵问,「你说……万一,万一温浮祝并不是真的喜欢常欢呢?」

「嗯?」

「他们还没做过吧?」

「欸?」毅风一时间脑子有点转不过弯儿,心说自己家坟还没圆呢,管别人家那烂死岗子干嘛?

「我总怕……」

「你不用怕老常吃亏。」

我打赌他吃定了。

既然已经定了的事,还担忧他干吗!自己引的孽,不得自己受了?

岑幺眨了眨眼,也不愿再续下去刚才的问题了。

她怕的是,温浮祝这个人真没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比如说,她第一眼看到毅风的时候,虽然觉得他没怀好心思,但并不觉得他危险,反而,时间久了还觉得呆在这个人身边很安稳;第一眼瞧见十三寻的时候,觉得那人未免太爱闹腾,太爱酗酒,可知道了他的过往后,她便觉得这人其实也还不错,虽然不太懂他的抱负;第一眼瞧见谢常欢的时候……不,不对,不能说是第一眼瞧见谢常欢了,他的大名早就如雷贯耳了,光是听些糗事便觉得此人有趣的不得了,更别提这人每年来燕子楼回这里同十三寻大醉几场的顽劣模样,一个年近三十,一个年近五十,倒最后却都像是小孩子一样赖地撒泼扒着酒坛死不放手。

可接近了温浮祝。

岑幺的第一念头就和她接了某些无法完成的杀手单一样——远离为妙。

那人绝非善类,她想。

作者有话要说: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出自《诗经?小雅?谷风之什?北山》

☆、第三十二章。


状态提示: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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